針對法務部次長邱昌嶽表示,最快將於月底訂定「偶發及緊急性集會遊行認定及處理原則」,活躍高雄社學運的新世代,抨擊台灣的集遊法賦予當權者過多解釋權,本該全面廢除,並說,大法官既已認定集遊法違憲,法務部無權自行訂定「偶發及緊急性集會遊行認定及處理原則」相關辦法,若未納入公民參與討論,未來爭議將層出不窮,有違大法官違憲意旨!
由於大法官會議3月作出第718號解釋,宣告《集遊法》中未排除「偶發性」與「緊急性」集會遊行的條文,違反憲法保障的集會自由,將自明年元旦起失效;行政院院會8月14日因而通過「集遊法」修法草案,未來「偶發性」集會遊行將不用報備,惟針對「路過」是否符合前述定義?法務部次長邱昌嶽則表示,這須視個案認定,並說最快將於月底訂定「偶發及緊急性集會遊行認定及處理原則」。民報之聲昨15日晚特別邀請活躍高雄公民運動的新世代楊承翰、林躍龍、陳連登等與談,質疑、批判聲浪四起。
林躍龍說,從太陽花學運返鄉「出關播種」後,高雄大大小小的公民活動,幾乎無役不與,從活動的過程中,他才真正開始認識相關的所謂「集會遊行法」,根本是部由執政者自行解釋的「反民主法」,這部配合動員戡亂戒嚴的「惡法」 在臺灣今天的「假民主」框架下,成為執政者操縱人民行為自主及言論自由的武器,何況現行刑法都比集遊法的法條嚴厲,人民違法可依刑法重懲,何須集遊法。
陳連登說,台灣遭受外來政權的苦難,人民被逼走上街頭,從野草莓學運到今年春天反對毀憲亂政的黑箱服貿所爆發的318學潮 及其後所衍生出的公投盟在立院大門經過合法申請的集會遊行卻被強制驅離,以及同樣在當天所發生的路過中正一分局事件,都再再凸顯集遊法這個威權產物,是應該走入歷史的!當權者掌握解釋權,所以集遊法根本不能片面由內政部單方面訂定「偶發及緊急性集會遊行認定及處理原則」,起碼該融入公民的意見,傾聽人民的聲音再來訂定。
他強調,臺灣身為亞洲民主自由的指標,卻存在著集遊法這樣的威權產物,不但妨礙人民循正當管道參政的機會,也代表著號稱民主的臺灣,其實在解嚴後得這24年來並未真正的脫離威權!
代表基進側翼在鳳山參選議員的楊承翰律師說,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雖針對偶發性集會改採不用報備、緊急性集會需要報備的新規定,但內政部邱次長卻說,先前「路過」中正一分局事件,因其經過事先召集,而且有主導者、有拿標語,所以不算偶發事件。楊承翰抨擊在當權者的解釋之下,只要偶發性、緊急性集會有人手持標語、有人拿麥克風講話,就會被認為是有人召集的,必須申請而非報備,這根本不符釋字第718號解釋意旨。他說,依內政部的「官僚思維」將來將沒有事件會被認為符合偶發性、緊急性事件。
與會的高雄新世代普遍認為由於大法官的違憲論,馬政府才被迫修法,馬政府及其黨團屢屢視民主法治為無物,修了法會不會遵守、會不會扭曲解釋,普遍抱持懷疑?楊承翰說,基進側翼本周日上午10點發起「愛我高雄城市零風險石化管線-行腳」9點30分將舉行記者會,歡迎大家來「行腳」!他說,「行腳」不是「路過」或「遊行」呵!
「民報」2014-08-12基進側翼817 喊路過 走一趟高雄石化管線精華地帶
http://www.peoplenews.tw/news/e7d7e3a7-b121-46b3-b57d-d3140bd071c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