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食品工業的進步,市面上加工食品琳瑯滿目,人們食用加工食品的機會增加許多。最初的食品添加物,如:香料、鹽等,就是利用食品添加物達到調味、保存食物的功用。隨著科技進步,利用化學合成的方法,取得許多天然食物中不存在的化學物質作為食品添加物,達到一些在食品製程上的特定目的,如:著色、防腐、改善食物品質等。有些人覺得食品添加物很可怕,有些人卻不以為意,食品添加物到底是友還是敵?
我們日常所買的包裝食品,如飲料、糖果、餅乾等等,在包裝上都會標示各種內容物和食品添加物。為追求食物的色、香、味或保存,生產者往往會加入一些化學物質,就是所謂的「食品添加物」。過去,消費者只能在包裝上看見所謂食品添加物的「功能名稱」,例如:防腐劑、甜味劑與色素等等,只知用途,卻不知原料是什麼。簡單舉個例子,過去會看到在餅乾的包裝上寫著「調味劑」三個字,這些通常都添加檸檬酸這類食品添加物,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之後,我們在包裝上可看見「檸檬酸」。
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條,食品添加物指的是為食品著色、調味、防腐、漂白、乳化、增加香味、安定品質、促進發酵、增加稠度、強化營養、防止氧化或其他必要目的,加入、接觸於食品之單方或複方物質。」從字面上來看,使用食品添加物,是為了要讓食品在製造、運送或儲存過程中,能夠更好吃、更安全、且不易變質。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表列,食品添加物依其用途區分為下列18類:

自保大原則 勿買標示不實的食品
衛生福利部對於食品添加物之規定都是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身為消費者該如何判別食品的組成?學會看食品標示是一個最簡單的方法。食品標示是生產者與消費者溝通的一種管道,生產者將食品及內容物經由正確的標示方式顯示在包裝外觀上,不僅代表對其產品的負責態度,也是食品本質的呈現。但過去,食品標示經常出現一些難以理解的化學名詞,像「L–麩酸鈉」其實是俗稱的味精,「碳酸氫鈉」是餅乾經常使用的小蘇打粉,一般人很難了解。為了改善這種狀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在 2016 年度制定了26種常見的食品添加物學名俗名對照表,以後這些讓人看了霧煞煞的添加物名稱,俗名將合法使用於食品標示中,讓消費者更容易了解食品的成分。此新制可見於2016年3月4月發布之「食品添加物之通用名稱」公告。
食品添加物的多寡取決於添加的目的,以及在哪種情況下添加,如:食品製作過程中,色素添加的含量往往低於那些有助於口感的添加物。因此,「某種食品添加物是否安全」的說法並不完全適宜;更正確地說,應該考量「某種食品添加物在某種情況下的使用是否得宜」。由於現代人飲食習慣改變,接觸食品添加物的機會愈來愈多,有時未注意到自己吃的食物成分,當身體無法代謝這些物質時,這些化學物質就會逐漸累積於體內,造成身體的傷害,像是腎臟病病人因為腎臟衰竭無法正常排除磷,而品質改良用、釀造用及食品製造用劑中許多物質中含有磷,雖然制定這些添加物使用規範時,也有限定磷的含量,可是當其吃的每種食物都有添加,再加上身體無法代謝時,就可能造成身體的傷害。
在食品加工上,食品添加物有其必須添加的理由,其實並非使用「食品添加物」影響健康,而是過度、錯誤使用「食品添加物」危害健康,因此,在購買食品時,要注意避免購買標示不清,或資訊過少的食品。聰明的消費者不要一味追求便利的美味,應盡量選擇自然的食物,以減少食品添加物攝入量。尤其是肝、腎功能較不好的病人,應該依自己的身體狀況,選擇適當的食物,讓自己更健康。
參考資料:
1.衛生福利部(2015年12月16日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2.衛生福利部(2016年6月29日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
3.衛生福利部(2016年3月4日公告)。食品添加物之通用名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