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勞動部修法規 政府補助勞資爭議訴訟裁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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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修法規 政府補助勞資爭議訴訟裁判費

華隆自救會取消今日抗爭 仍要求「代位求償」

 2014-09-11 22:30
華隆退休員工多次在勞動部前抗議,要求「勞動部代位求償」。(本報檔案照,記者陳淑貞攝)
華隆退休員工多次在勞動部前抗議,要求「勞動部代位求償」。(本報檔案照,記者陳淑貞攝)

因勞動部長陳雄文承諾,由政府負擔民事訴訟所需的200萬元裁判費,化解華隆自救會原定今日上午再度到勞動部抗議的行動,華隆自救會發表聲明強調,陳雄文願意協助華隆自救會繳納裁判費,就證明勞動部自認對華隆退休勞工確實有虧欠和責任,因此勞動部更應當負起代位求償的責任。

華隆紡織廠自1997年起陸續關廠,卻因雇主未足額提撥退休金,導致退休員工退休金無著;但華隆大園廠上月拍賣後,銀行取得多數債權,退休勞工平均每人只分到2300元左右,多次要求勞動部代位求償的華隆自救會,在8月25日遞交異議聲明,要求桃園地方法院暫緩大園廠資產分配。

勞動部也在本月2日下午召開華隆自救會專案會議進行協商,由於勞動部與自救會成員無法達到共識,上百名成員憤而轉往台北車站進行抗爭,並要求勞動部必須在今日前給予回覆。

勞動部則在5日完成「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部分條文修正,並於今日公告,在第二條勞資爭議扶助範圍,增列「民事訴訟程序、保全程序、督促程序及強制執行程序之裁判費」,讓勞動部負擔本案裁判費有法源依據。

華隆自救會指出,既然勞動部願意出裁判費,表示也認為大園廠分配一案不義於勞工,而且也證明勞動部對華隆退休勞工確實有虧欠和責任。雖然陳雄文受訪時表示,根據現行法令,華隆自救會提出異議肯定會敗訴,但在現行的條件下,自救會與律師團仍然不放棄一絲希望,將向勞動部申請分配表異議之訴的裁判費,持續在司法途徑上為勞工爭取應有權益。

自救會認為,如果勞動部想徹底解決改善工人們的處境,最根本的方式是針對工人們被積欠的退休金及資遣費代位求償,不應該把責任完全推給自救會和律師們,已升格為部級機關的勞動部應該更有所作為,無論華隆公司是否有力償還,或是否倒閉,勞動部應負起保障勞工及負起當初政府監督不周的責任,將多年的勞動果實還給工人們。

在政府監督不周,導致資方輕易惡性倒閉關廠、未確實提撥退休金的前提下,自救會說,代位求償的金額事實上是政府無能的代價,真正浪費公帑的是失能的政府,不是爭取權益的勞工。因此,解決本案債權分配不公爭議,最有效且最根本的方法,是修改勞基法28條,將退休金及資遣費納入薪資墊償範圍,並且針對華隆案代位求償,才能避免華隆退休員工和未來的勞工,陷入與資方進行不公法律戰的火坑。將代位求償法制化,才是最根本的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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