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王如玄提告無法解決軍宅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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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如玄提告無法解決軍宅爭議

 2015-12-05 09:20

中國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的軍宅風波越演越烈,各界質疑王如玄沒說清楚、講明白。為此,王如玄對主要揭發軍宅案的立法委員段宜康提出加重誹謗的告訴,但王的提告並未解決軍宅爭議,更無力化解社會對王如玄為何多次買賣以照顧老兵為目的之軍宅質疑。

事實上,非軍人及眷戶申購軍宅的問題,類如王如玄的疑似投資行為,早已為監察院認定為弊端,監察院通過102國正0006糾正案指出,「國軍老舊眷村改建,係政府對原眷戶之照顧措施,解決其居住問題,改建之眷宅乃係國家基於給付行政之目的所賦與,並給與輔助購宅款,故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明定承購人自產權登記之日起5年內禁止相關處分。惟國防部自眷改條例85年公布施行迄今,明知有承購人於取得配售資格後,採與他人預定買賣方式以規避5年不得處分之禁止規定情事,詎該部一再默認違規情事持續發生」,因此嚴正糾正國防部。換句話說,王如玄多次買賣軍宅的行為,正是監察院調查國防部所認的弊端,而王如玄的提告,並未解決監察院認定為弊端的事實。

再者,王如玄坦承,在九十三年與母親共同合資,以母親名義購買一棟健華新城的眷村改建住宅;九十八年三月八日為妹妹代購在新北市板橋健華新城社區一戶眷村改建宅。但去年九合一選舉,當時競選台北市長的柯文哲,因為曾向父母借錢買房,柯父遭國稅局追查當初借錢給柯文哲買房的借據,甚至被邀請到新竹國稅局說明,國稅局當時對外解釋,如果不查稅是「怠惰」。對待王如玄卻又採取另一套標準,如何服眾!

換句話說,至少有兩戶軍宅為王如玄協助購買,但不在王名下,由於不動產採「登記主義」,兩戶軍宅的所有人分別登記為王如玄的媽媽與妹妹,其中王如玄支出購屋費用如為贈與,義務人是否繳納贈與稅?如為借貸,是否像柯文哲一樣,有支付利息?國稅局若非選擇性查稅,應依據「行政自我拘束原則」,秉持去年選前對柯文哲的查稅標準,立即查明王如玄購買軍宅的稅務問題。

此外,王如玄更應進一步說明,買賣軍宅的手段是否正如監察院調查的以「預定買賣契約書」規避眷改條例?被王如玄買走軍宅的老兵是否心甘情願?王如玄低價購入軍宅,真的沒有坑殺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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