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李全教抗告遭駁 服務處揚言發動群眾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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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全教抗告遭駁 服務處揚言發動群眾抗爭

 2015-02-12 21:28
台南高分院今天駁回台南市議長李全教提出的羈押抗告。(本報資料照,記者唐詩攝影)
台南高分院今天駁回台南市議長李全教提出的羈押抗告。(本報資料照,記者唐詩攝影)

台南高分院今天駁回台南市議長李全教提出的羈押抗告,李全教服務處發出聲明指稱是欲加之罪,不排除發動街頭對抗。不過,國民黨考紀會今日稍早開會處理李全教黨紀案,「考量社會觀感」,考紀委員一致決議將李全教黨籍停權。

李全教因涉及議長賄選案,10日遭台南地院裁定羈押,昨天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今天下午以犯罪嫌疑重大,有在場目擊證人的指證筆錄、及其他相關證據資料等理由,裁定抗告駁回。

李全教服務處發表聲明稿指出,目擊證人若欠缺物證支撐,就是莫須有罪名;欲加之罪何患無詞,企圖以莫須有指控污衊,使輿論未審先判。聲明中指出,律師團昨天下午才遞狀抗告,法院在不到24小時內就快速駁回的「神速效率」,恐怕在中華民國司法史上相當少見。

服務處在得知「不公平、不正義」的駁回抗告待遇後,除了責成律師團研商對策,也做好最壞打算,準備發動街頭群眾路線,對抗「殲滅李全教」的反動政治惡勢力霸凌。

國民黨中央的態度,新考紀會昨天改組完成,考紀會上午首度開會,處理李全教案,會議進行2個小時左右。國民黨發言人陳以信會後表示,會中廣泛討論,正面、反面都有看法,考慮社會觀感、氛圍,決議先停權,等一審判決,再做公正適法決定。

黨內人士指出,有考紀委員認為根據國民黨章,一審有罪才停權,現在是不是適合停權?也有人批評民進黨有從政黨員包括吳乃仁、洪奇昌、蕭永達等人,到一審有罪都沒有黨紀處分,國民黨的處分也沒有比較輕。

黨內人士說,此案考慮社會觀感、目前案情發展等,採取比較能夠兼顧的做法,一方面積極回應社會期待,一方面新考紀制度也做出決定停權決定,不能算是不嚴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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