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蔡英文拋出憲改議題,究竟要修憲或制憲各方看法不一。律師鄭文龍主張公投制憲,「公投不用立法,是人民基本的權利,不是因為立了法才有公投」,「不要被台灣的政治人物騙,不是一定要公投法才能公投」。
鄭文龍說,「直接公投就可以制憲,不要落入修憲程序的窠臼」,重點是要有好的憲法內容。而他也在座談會中唸出一段改寫自「美國獨立宣言」前言的憲法草案前言,強調應說清楚憲法哲學,新憲法的前言也要把「天賦人權」也寫進去。
「去網上GOOGLE,幾十個國家都是因為公投才獨立」,談到公投,鄭文龍也舉例,「蒙古國在1945年公投,97.8%贊成獨立,東帝汶在1999年公投獨立,3年後加入聯合國,但印尼政府派兵鎮壓,殺死1千4百人,30萬人變成難民,後來2006年澳洲派兵去維持安定,但現在比以前進步很多,獨立後很多建設,比之前好,「所以中間要有犧牲的決心,後面的社會會更好」。
綠色逗陣基金會今(4)日舉行「憲改、公投、入聯」座談會,邀請凱達格蘭學校校長金恆煒、律師鄭文龍、黃帝穎、學者張國城及前大法官許玉秀等人與談。
永社創辦人之一、律師鄭文龍則認為台灣應制定一個新憲法。他說,看到「中華民國」、「五權憲法」這名字,就知道問題很大,「全世界沒人在講五權」,看憲法就可以看得出來台灣的病。
鄭文龍說,以前他在做一些社會改革的工作,就會看到多出來的機構,「生雞蛋沒,放雞屎一堆」,比如說陪審團協會要推法官從律師來,考試委員跳出來反對,「那個就是社會上的雞肋,要顯示它的存在,就給你搞鬼」,機關多、米蟲多。
他又舉例,永社有一個制憲小組,準備了七本憲法草案,「台灣教授協會、二十一世紀憲改聯盟、台灣團結聯盟、民主進步黨,908台灣國運動、新憲工作室、新台灣國策智庫」,但也看到一些問題,改革者不夠前瞻也是一個問題。
鄭文龍指出,這七本憲法草案有幾個共同問題,如「中華民國」這名字也是怪,「死去的有時還拿來用,國民黨拿來騙,還拿去國際,民進黨也是用這一套」,小英去馬紹爾才被虧REPUBLIC OF CHINA TAIWAN,要實事求是,「是台灣就是台灣嘛」。
他舉例,目前最大的盟邦美國,美國要保護台灣,依據是《台灣關係法》,也不是《中華民國關係法》,美國人不會跟你玩這遊戲,「國旗這也是死去的東西,美國人也不承認」,很多團體說台灣正名這是正確的,美國人也正名的很清楚,FAPA在美國國會推《台灣旅行法》,讓台灣部長能去到華盛頓,「有說ROC旅行法嗎」?民進黨頭腦也要清楚。雖說做太平官很舒服,但出去就會遇到問題。
鄭文龍之後又提到,雖然這7個憲法草案版本,有的前言寫的還不錯,但有一個版本更不錯,就是「美國獨立宣言」的前言中的一段,令人非常感動。
鄭文龍也唸出他就「美國獨立宣言」改寫的一段憲法前言,「台灣身為一個獨立自主的民主國家,必須要解除和另一個民族之間含糊不清的政治聯繫,比照世界各期間依照自然法則宣佈獨立而平等的地位,對於人類必須把台灣不得不獨立的事實宣佈」。
「第二,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台灣人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鄭文龍強調,天賦人權的觀念要講清楚,七部草案不太談到這概念,「再來是:為保障這些權利,人類才在他們之間建立這政府,而政府之正當權利經人民同意而產生,任何形式的政府對這些目標有破壞作用,人民有權利改變它,並建立一個新的政府」,也就是人民可推翻政府,這要寫清楚。
「其(政府)賴以奠基的原則,其組織權力的方式,務使人民認為唯有這樣才最可能獲得暫的原因而予以變更的。過去的一切經驗也都說明,任何苦難,只要是尚能忍受,人類都寧願容忍,而無意為了本身的權益便廢除他們久已習慣了的政府。但是,當追逐同一目標的一連串濫用職權和強取豪奪發生,證明政府企圖把人民置於專制統治之下時,那麼人民就有權利,也有義務推翻這個政府,並為他們未來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
「簡言之,就是國家是為人民而存在的」,鄭文龍強調,人都是獨立存在的,「沒有我,哪有政府,這個觀念要清楚,憲法就是要講這個觀念」,歐美社會要求人要有自我,但要有公益心,和社會連結,而在中國,人民沒有自由,只有君臣,卻又很自私,這是很怪的,「憲法就是要講清楚這些天賦人權」。
另外,他也指出,憲法把總統寫前、國會寫後,「這完全錯誤」,三權分立把總統寫前觀念錯,七個版本裏面,有二個兩本是對的,「陪審團則是全錯,只有一個版本,寫到參審,而且還寫錯」,民進黨的黨綱也寫到陪審團了,「要做改革的團體為什麼這概念沒有,要再加油啦」,至於國會要一院或兩院制則可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