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公司今(17)日上網公告,核一、核二用過核燃料境外處理招標案,預計花費112.57億元,將兩座核電廠的1200束用過核燃料棒運往海外處理,環團痛批台電搶在過年前偷渡公告,並誤導社會大眾這是處理核廢料的高科技,事實上,再處理的目的只是製造新的核燃料,過程中產生的高階核廢還是需送回台灣做最終處置,依舊「萬年」難解,唯有儘速停止核廢爆滿的核電廠,全面檢討錯誤的核廢政策才是正道。
台電:境外處理是負責任的作法 不處理才荒謬
台電今天公開招標「核一、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服務案」,處理用過核燃料數量為1200束,所需預算約112.57億元,由核燃料所產生的電能提撥每度0.17元的核後端基金來支付。
台電表示,用過核燃料是既存的問題,不管未來是否繼續使用核能發電,核能電廠是否除役或延役均需積極處理,強調境外再處理對環境的衝擊最小,是國際間普遍採用的處理方式,如果不處理,留待下一代解決這個問題,反而是不負責任的作法,不符世代正義的原則,反對境外再處理才荒謬。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指出,所謂「用過燃料棒再處理」(NUCLEAR FUEL REPROCESSING),簡言之,就是將用過的高階燃料棒送到國外(法國)再處理工廠,從這些用過核燃料中,分離出可再利用的鈾、鈽元素,轉賣出去作為新的核燃料,過程中產生的分裂產物和剩餘的高階放射性廢棄物,則需運回台灣,在台灣做最終處置。
綠盟痛批台電一直誤導社會大眾,這是處理核廢料的高科技,事實上,再處理技術的核心目的,只是製造新的核燃料,而非讓核廢料「消失」或是妥適、無害地永久處置,一樣要面對最終處置選址與興建的難題。
經費驚人 再處理後的高階核廢還是需送回台灣
綠盟表示,核廢再處理經費驚人,不敷成本,國際上幾乎已不選擇,若現在再多支出數百億的再處理成本,只是更加造成未來核廢料處置及除役的財務困難,質疑核廢料境外再處理的成本估算與財務基礎為何?這種「向未來借貸」的做法,只是加重後代的財務負擔,造成經濟上的世代不正義。
綠盟指出,再處理後的高階核廢還是需送回台灣,而這些運回的高階核廢料還是含有高劑量輻射與長半衰期的放射性核種,據原能會估計,需「至少一萬年」才能讓輻射放射量降回自然背景值,所謂降低輻射計量的說法根本只是個笑話,台電之所以想境外再處理,只是貪圖可暫時將冷卻池中的用過燃料棒運出20年再運回,以緩衝眼前水池將滿而無法運轉的問題,是極度短視與顢頇,自欺欺人。
環團強調,台電目前規劃高階最終處置場還要經過40年的選址與興建(2055)才「有可能」啟用,就算境外再處理廠真能暫放20年,但20年後,再處理後的剩餘高階核廢料終究必須運回台灣,最終處置在什麼地點?若只是暫時性的貯存會不會造成更多的選址與運送爭議?台電毫無合理的交代!
綠盟批評台電以「短期的權宜之計」緩解眼前燃眉之急,以境外再處理來逃避、拖延北海岸居民對於乾貯場安全風險以及是否會永久無法搬離的質疑,只會導致未來更加無法處理的死結,只有儘速停止無法再存放核廢的核電廠,提出清楚的除役時間表,全面檢討過去錯誤的核廢政策,才能邁開緩解核廢難題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