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區「盧佳食品」去年被爆出違規使用化工級石膏製作豆花,承辦檢察官黃孟珊日前在臉書影射立委段宜康向食藥署施壓,將「無水硫酸鈣」納為合法食品添加物,對此,食藥署長姜郁美今(2)日受訪時表示,「我沒有感覺,也沒有接到委員的電話或要求」
黃孟珊日前在臉書發文,指工業用的無水石膏,「經過某段姓立委的努力,已變成我國的合法添加物了」,並說這位立委為了替大老闆解套,經過一年的奔走及不斷向食藥署施壓,成功讓無水石膏納入規格標準中,還批評「段立委…,你沒有資格再成為民代」。
姜郁美今天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硫酸鈣(石膏)原本就是食品添加物正面列管的品項,只是其中的規格標準只列表無水硫酸鈣,業者若有需要,都可申請增列標準,申請後食藥署會在2個月內回覆,但申請後要經過行程程序審理。
她強調,並非廠商有申請就一定能列入,會先收集各國的標準,經過諮詢委員會審查後,再通過7到60天的預告,外界質疑為何在短短半年就快速通過合法添加物申請,姜郁美指出,此案的預告程序為60天,而且從去年12月8日提出申請,今年6月24日完成公告共計約7個月的時間,比照以往至少4個月的標準,並無不合宜之處。
是否有立法委員施壓?姜郁美說,她沒有感覺(有施壓),也沒有接到委員的的電話或要求,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