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29)日接續審查空污法修正草案,進度十分緩慢,討論了一整天多數爭議條文都保留,包括日前爭議多時的「會同或會商」經濟部也讓眾立委們爭論不休,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下午忽然回到衛環委員會,表示空污法現在根本不是法律問題,而是行政機關執行的問題,現在的版本就有很多污染管制措施,整個國家社會有沒有做好準備,環保機關可以直接對工廠提出要求。
「會商」及「會同」差異在於被規範機關權責不同,法律命令草擬階段,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的意見,但最後由主管機關自行決定法規命令規範內容,單獨發布命令,其他機關的意見,僅供主管機關參考;若是「會同」,當法規命令規範事項涉及數個機關權責,最後決定權在於這些機關,發布命令須經由數個機關「會銜」同意逐一用印,各機關共同承擔責任,許多民間團體日前就曾多次提出,空污法修法必須刪除「會同經濟部」之文字,避免環保署一直受到經濟部的壓制,無法徹底負責改善空氣污染,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也曾在備詢時公開表示,環保署希望的是會商,不過最後經過院會定案的版本仍被改為會同。
今天討論到第十二條時,現場委員又再度吵成一團,國民黨立委認為院版仍然是會同經濟部,對空污治理的效果有限,民進黨立委陳曼麗、劉建國的版本都認為應該直接刪除「會同經濟部」之文字、吳焜裕則認為應該改為「會商」,時代力量的版本也認為應該改為「會商」,不過日前已經離開衛環委員會的林淑芬突然出現,指出這次的空污法修法,他沒有提出太多意見,是因為會商或會同並不是重點,真正的問題在於法律工具到底有沒有被行政機關拿出來徹底執行。
林淑芬指出,在現行還沒有修改的空污法中,現在的現況就是,全台灣只有台東不在「三級防治區」,只有台東符合空氣品質標準,也就是就目前全台灣,只要是固定污染源排放的大戶,環保署就可以指定其應削減的污染物排放量,也可以指定工廠要設備升級為最佳可行控制技術,這些是即使不修法都可以做到的事情,所以環保部門不敢對工業部門直接下達,「全部改為最佳可行控制技術,全部限制指定消減」,真正關鍵是在這裡。
林淑芬也強調,他自己當然不反對刪除會同,或是改為會商,但是現有的法規中,大部分的污染都已經有管制手段,所以問題還是在行政敢不敢執行而已,現在大家坐在這裡,透過修法要求政府要有所作為,事實上就算法修過了,「還是有可能不作為」林淑芬表示,他自始至終都認為,空污法的問題就在於,本來的法律本來就已經無法做到、做好了,整個國家和社會到底有沒有足夠的心理準備,讓環保單位直接對工業部門提出要求,這才是真正的核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