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大埔徵收違法案,張藥房等4戶更一審逆轉勝訴,29日為上訴最後期限,內政部次長蕭家淇今(28)日表示,內政部決定不上訴。
苗栗大埔拆遷戶控告內政部徵收違法,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3日宣判,判決張藥房、朱樹、黃福記及柯成福4拆遷戶勝訴,其他駁回。內政部下午舉行記者會表示,決定部不提上訴。
內政部表示,更一審判決後,內政部已召開數次會議,聽取地方政府、需用土地人意見,與專家、學者及律師建言,並請苗栗縣政府研提意見,在審慎綜合考量後決定不予上訴。
對於張藥局等4戶要求原地重建,內政部表示,更一審判決就彭秀春、柯成福、朱樹、黃福記等4戶的原區段徵收處分予以撤銷。惟仍判決該等土地已作為道路或為抵價地分配予他人,客觀上已無法將該等土地返還,其請求屬無理由,予以駁回。後續如何處理,內政部將協同苗栗縣政府積極與彭秀春等4戶協調。
內政部表示,本案雖不提上訴,但並不影響整體徵收作業,公共建設仍可依序進行。後續將提醒各需用土地人將此案例作為借鏡,辦理徵收作業時,應更審慎,細膩執行,充分與民眾溝通,避免類此情形再度發生。
內政部強調,區段徵收制度能兼顧民眾權益與公共建設整體開發需求,符合社會公平正義,不宜輕言廢除。尤其,區段徵收被徵收之土地所有權人除可以領價方式獲得補償外,亦可以選擇領回土地,共享整體開發之成果,故在政府謀求經濟發展,促進土地合理使用下,能更進一步兼顧民眾之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