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陪審團協會推動陪審制度多年,近日司法院推出的參審制備受批評,陪審團推手鄭文龍律師多次指台灣的設計制度一直在亂搞,司法要改革的東西太多,但是挑陪審團制度是有用意,鄭文龍接受本報專訪時說,陪審團是改革的「火車頭」,讓百姓進入司法制度,陽光照進去後,陋習自然而然會消失。
陪審團制度在英國實行了1,000年之久,在美國也有400年的歷史,至今仍堅持使用陪審制。鄭文龍說,在早期陪審員無法做筆記,過去英美有很多文盲,若其中陪審員有讀過書,就會高高在上,因此連筆都不會讓陪審團拿,從形式上就平等。12位陪審員來自士農工商,會有不同的智慧與觀點,美國在挑選陪審員時,還會過濾家人、親密友人或自身是否接觸過法律或訴訟經驗,避免單一陪審員影響其他陪審員的判斷,相關經驗都必須披露。
鄭文龍提到他到澳洲訪問的經驗,他說澳洲的法官、檢察官跟律師都是60、70歲,比台灣的法律人更有歷練,在座談過程中,即使澳洲的法律人比台灣的法律人更專業,他們也還是強調,12個百姓一定比3個法官聰明,相反地,台灣法律人搞不清楚狀況,驕傲自負,但是司法制度比台灣還要成熟的國家,都還謙虛地認為自己沒有比較厲害。
素人比法官還要遵守法律原則
鄭文龍認為,台灣的法官因為過於職業化,通常都會做「有罪推定」,但審判必須依照事實證據去判斷一個人是否有罪無罪。台灣陪審團協會與民間司改會過去作了多次模擬審判,邀請前大法官許玉秀和法律學者吳景欽觀看,才發現陪審員能夠真正依證據事實做「無罪推定」。
鄭文龍表示,其實法律人很擔心素人有沒有辦法遵守法律原則,或是不受到新聞風向、輿論或是情緒影響判斷事實,但許玉秀和吳景欽看完後也肯定陪審員的判決,認為比法官好,雖然台灣目前還不是陪審團制度,很多人也沒有接觸過,但是看過好幾場的模擬陪審,也相信這套模式對司法改革比較有利。
鄭文龍整理出台灣陪審團的幾個特色,包括陪審員較能依據證據採無罪推定,其次是只依據證據認定事實,最後是陪審員在認定事實的過程中,討論的深度與廣度都優於法律人。「國外實驗的結果和台灣的實驗結果都是一樣的,陪審團制度可以使用幾百年一定有他的道理」鄭文龍說。
台灣法律制度落後如中國
「你有看過法官罵人嗎?台灣法官是全世界最兇的法官,因為他不懂」,鄭文龍舉歐美法庭為例,在法庭上每個人都很有尊嚴,不需要被任何人兇,你也不能兇任何人,因為情緒失控就表示不可靠、不公正,如果有看過歐美影集,檢察官或是律師某一方太過於激動或是故意挑釁刺激對方,法官通常會直接叫到面前小聲警告雙方,絕對不會公開大罵,陪審團若見狀,只會覺得法官偏袒某方不夠公正,陪審團也不會信任法官的判決。
鄭文龍直批,台灣的法律水準比東南亞國家還落後,和中國差不多,是全世界最爛的,只是台灣的法律人還在迷失。圖/張家銘
鄭文龍說,他出國旅行有一個癖好,就是到當地國家的法庭去旁聽,包括香港、馬來西亞、泰國、印度、印尼等10幾個國家的法院,沒有一個法官會在法庭上公開罵人,他坦言,台灣的法律制度和水準比這些東南亞國家都還要落後,在鄭文龍眼裡,台灣的法律水準和中國差不多,是全世界最爛的,只是台灣的法律人還在迷失。
另外,鄭文龍也提到,檢察官在撰寫起訴書時,會把被告的前科也寫進去,但是這些前科和當下正在偵察或審判的案件並沒有直接關係,還可能會影響到辦案方向,但是到目前為止並沒有一位法律人跳出來說這是不可以的事情。鄭文龍看過一份實驗研究,把職業法官和陪審團各分兩組,對照組看過被告前科、實驗組沒看過被告前科,結果無論是陪審團或法官,看過前科的判罪率都提升,因此美國《證據法》就嚴格禁止把被告的前科寫出來。
5月5日舉辦「陪審大遊行」
鄭文龍表示,台灣要改革的東西太多,沒有能力每個事情都去做,只能先抓「陪審團制度」,這是以人為本的方法,但是要很小心,不能把人亂丟,如果丟錯了,制度設計也亂搞,到最後計畫就會失敗。而司法院現在推出的參審制度就是在亂搞,會把原本邀請人民參與審判的美意變得很糟糕,最後百姓不喜歡,就會以為人民參審也不好,反而又回到原點。
鄭文龍透露,5月5日會舉辦「陪審大遊行」,民眾對這主題的接受度也很高,所以在動員上算是容易,目前共有60個團體加入發起,其實遊行當天會來多少人也沒有特別預估,活動設計以2,000人為基礎,希望可以讓台灣人民知道,司法改革要玩真的,透過遊行展現民意,也讓民眾知道現在的參審制是假改革。
「其實政府要做事情很簡單,就照規則來,透明公開,讓大家充分討論,這時候意見一定會形成,政府為什麼不這樣做?」鄭文龍始終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