拙文〈美國學術造假懲處的演變〉於本報登出後,有人來問其他國家如何?台灣社會一般認為德國及日本很嚴謹,對他們處理學術造假都相當讚賞。〈德國科學界如何面對弊案〉討論德國科學弊案,寫Drs. Friedhelm Herrmann及Marion Brach的研究不端,寫兩委員會1997年的調查及報告。說此案震撼德國科學界,討論值得深思的幾個問題及制定公平審核制度。
可是該文沒討論以後2001年更深度的調查報告,這由供給研究經費的國家機構Deutsche Forschungsgemeinschaft(DGF= German Research Foundation)及慈善機構,聯合請Ulf Rapp教授主持的進一步調查。那文更沒討論Herrmann案上法院及2004年的雙方「和解」,Herrmann法律上「沒造假」。此文來探討德國這案件,尤其上德國弊案文沒討論案情,另外再稍討論另件,應該是旗鼓相當的Boldt學術造假案。這兩案是世界個人論文被撤回的亞、殿軍。冠軍是日本的麻醉學家藤井善隆,以後另文討論日本時再談他。
Herrmann及Brach案的背景
Drs. Herrmann及Brach的案,有點像肥皂劇(soap opera),有不少花邊新聞。德文本的報告無法詳讀,不過這案太大咖,在美國的《科學(Science)》,英國的《自然(Nature)》及其他科學/醫學雜誌都可看到些報導,甚至一般英文雜誌也有些,偶而看用網路上的自動德翻英的翻譯文。盡我能力寫我認為,可幫忙瞭解德國學術造假問題。我的探討不夠詳細,甚至可能有錯誤,若看到該補充及更正處,請來信或在下評論告知。
大部分說Drs. Herrmann及Brach兩人沒結婚的一對情人,Brach年輕10年,一文說1996年時他們已同居10年,但也看到一文說他們是夫妻。1980年代他們曾到哈佛研究後回德國。先在Mainz及Freiburg兩大學工作,兩人回德國後研究,好像做得有聲有色,所以1992年一起被禮聘到柏林的大學醫學院以及一研究中心。
Herrmann是Free University教授,主要是血液學及癌症主任醫師,又是在Max Delbruck Center有他當總主管的研究團隊。Brach是其中一實驗室的領導者, 她是研究血液分子醫學的科學研究者。4年後(1996年),Ulm大學禮聘他們一起去當教授。
Dr. Brach是有野心的研究者,自己努力下,一年後找到Lübeck大學的教授職位。Herrmann非常不滿同居的女朋友要離開,處處想法阻擋Brach去。有一花邊新聞說,Herrmann威脅Brach,說假如她要離開,Herrmann要檢舉Brach實驗論文數據造假。那新聞還說Brach很害怕又生氣,跟同事談起此事,那同事報告當局而展開一連串的調查。不過一般學術雜誌如Science說有同事懷疑Herrmann及Brach研究數據有問題,或有文說由whistleblower(檢舉者) 檢舉才開始調查。有文寫檢舉者是博士後研究員Dr.Eberhard Hildt,他以後也當上一大學教授,
三委員會調查Herrmann案
一開始調查時,Brach承認有幾篇,因為Herrmann的壓力,她竄改些數據於研究論文中,當然Herrmann否認。於是兩委員會開始調查,一由內科退休教授Wofgang Gerok,一由法律教授Albin Eser分別主持委員會調查,都查出他們造假。Herrmann及 Brach兩人被休職,分別離開各自的Ulm及Lübeck大學。Herrmann到慕尼黑當血液及癌症科開業醫師。Brach到美國,最初不知是否隱藏,不能連絡上她。有報導說找不到Brach,也看到一報導說,有人去信雜誌質疑其數據時,Herrmann回信說他是臨床醫師,不詳知實驗室數據,他無法連絡Brach來回答。
2001年6月,Rapp教授的委員會更深度的調查報告發表。從《科學(Science)》雜誌的新聞報導,Dr. Herrmann的347篇論文中,52篇論文有造假的數據,42篇高度懷疑有竄改數據,這94篇數目常被人列為世界第二名造假論文數目的紀錄。這報告還把Herrmann在Freiburg大學服務時的上司,更有名氣的血液癌瘤科主任Roland Mertelsmann牽涉進去。
報告說Mertelsmann這主任的論文,也有些“inconsistencies(前後矛盾)”,但無明確證據他造假。報告責難這主任沒監督好科內研究,臨床醫師不能以對實驗室研究不熟悉為藉口。最後的報告,有關Mertelsmann有問題的兩篇被國家機構的DFG刪掉。主委Rapp教授很生氣,斥責政府澆水(watered down),想降低報告的造假程度,可見政府機構(政治)會影響調查。
法院和解:大事化小
這樣經過3個委員會證實的確造假,世界性大A咖級的造假案,到了2004年,卻有“cleared of fraud allegations”,就是Herrmann已「清白無罪」的報導。據《英國醫學雜誌(British Medical J.)》2004年3月6日的報導,說因為供給研究款的機構,不能證明Herrmann用造假的數據,申請到超過歐幣百萬多的研究款,法律上Herrmann「沒造假」。
原來法院檢察官及Herrmann律師最後同意和解,Herrmann只須賠國家機構小違法的8千歐幣,結束整個調查案。文章說按照現行法律,他的過錯無關緊到可忽略的程度(negligible),他又不可能再犯錯,公共權益的影響也很小。Herrmann仍可擁有教授資格,也不能叫他是偽造者(forger)。上網看到Herrmann的行醫廣告仍自稱教授。
順便一提,上網查Mertelsmann教授,後續資料很少,只有輕微的不能做臨床研究等的懲罰,繼續當教授到退休年紀才離開Fredburg大學,Wikipedia列上他不少的成就資料,提到科學的不端案,只寫一句:委員會不能證明他主動參加(did not prove the active participation)而已。上網查Marion Brach,有位同名年紀相當者,在Massachusetts州跟德國有關的商業性研究機構做事,不是學術性機構。
論文撤回第三名Joachim Boldt案
大家心中都有德國制度及德國人很嚴謹,可是最近的研究造假案不缺席。個人論文造假數目,Herrmann第二名,第三名的Joachim Boldt教授也是德國人,2010 年發現他有89篇(2015年Retraction Watch說94篇)論文,因造假或其他研究不端而被撤回,這裡也來稍討論此案。
Dr. Boldt是德國Giessen大學的麻醉學教授,他的研究做hydroxyethyl starch,得到藥廠的大力支持。由於有不少的論文及研究款,很早就很有國際名聲,認定是年輕有為的研究者,不過不久漸漸有人質疑他的報告太圓滿。2010年有16個科學雜誌,尤其麻醉學有關的最主要雜誌的編輯,認定Boldt出版的102篇研究論文,89篇有問題。
因為上述的問題,2010年11月被醫院暫停其工作。當校內委員會調查他的確造假,2011年2月他被Giessen大學革教授職。他出版有關hydroxyethyl starch跟其他人的研究相反,只有他的研究有好效果,其他研究大都相反。調查還發現嚴重地濫用職權(serious abuse of power)。他被撤職及撤銷教授銜外,也遭受犯罪調查,網站上以後找不到後續報導。不知是否也如Herrmann那樣法律上「沒造假」,案件銷案了。
從德國經驗學習
跟美國比,德國處理學術造假是好是壞?只用兩個案自然難比較。1999年有一文說,德國法律對科學造假無法律可以制裁。果然Herrmann的案,經3個委員會確定造假,只是革職,仍保有教授名銜,賠8千歐幣而結案。上拙文討論美國的弊案時,美國顯然最近有些因學術造假,上法院被判刑及賠鉅款,有些被吊銷醫師執造,有些甚至連Ph. D學位都被取消。
Science有一文章中說德國有政治人物,說德國須要一國家級類似美國的Office of Reserch Integrity,雖然科學家仍說要由科學家自律(prefer science to police itself)。德國的上面幾案例,顯然科學家就是鑑定造假,除離職或革職外,沒有更有效的制裁,德國的法律反而輕輕地放下。
德國國家撥款研究的機構DFG改(刪掉)一些委員會的報告,是一種政治的干涉,也令人懷疑德國政府,對改進學術造假的誠意。台灣學術界或醫學界特別要注意,因為在一些討論中,連英國一雜誌都敢取笑,德國的科學水準正在下降中,當然不只上述的造假事件,德國大學制度太僵硬,大學教授太有力量,制度不容易鬆動,都使德國近年來科學成就下降。或許探討這些造假案,以及德國學術制度,或可找出台灣可以學習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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