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偕醫院董事、前董事長劉伯恩醫師日前遭董事會解職,由董事蔡國明暫代董事長,不過,台灣百合正義會今(2)日進一步爆料,劉伯恩與書記董事林柏壽、院長施壽全聯手在未經董事會議決的情況下,將價值3000萬以上的馬偕商標,以不到48萬的賤價轉移給違法設立的三家公司,造成馬偕醫院損失。
百合會許代表與律師下午前往台北地檢署,在劉伯恩等人被控告違法設立公司案中追加四名被告,四人皆為馬偕醫院董事會小組召集人,包括馬偕醫療財團法人之董事兼財企小組召集人李文裕牧師、醫療小組召集人、長老教會長老陳文輝、宗人小組召集人李美意牧師,以及財團法人之董事兼工程小組召集人、長老郭張麗鳳。
百合會也呼籲,長老教會應儘速依總會辦法處置,衛福部也應持續調查此事。此外該會也爆料說,原本昨天馬偕由代董事長蔡國明發出通知舉行董事會,卻遭到劉伯恩擋下,最後會未開成,質疑劉伯恩仍在董事會中發揮「實質影響力」,並影響衛福部調查。
不過,遭提告的四位董事之一,九份基督長老教會牧師李美意受訪時表示,都是按照規定處理,不清楚為何被告,她覺得很委屈。至於長老教會總會方面,記者致電總會發言人、助理總幹事陳義明,但尚未獲得回應。
百合會下午指控,李文裕等四位董事明知「馬偕」、「MACKAY」皆為馬偕醫療財團法人之商標,且馬偕醫院為百年招牌醫院,位居國內前五大教學醫院,年營收約200億,每年獲利約6億元,其商標甚具價值,卻與劉伯恩、林柏壽在未經董事會同意,即擅自將「馬偕」、「MACKAY」商標註冊號 01270630、 01301240、01270320授權冠名於被告劉伯恩等私自設立之馬偕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馬偕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馬偕真理股份有限公司,明顯逾越董事權限,並違反其職務,致生損害於馬偕醫療財團法人,而涉犯刑法第342條背信罪。
百合會進一步指控,四人與劉伯恩等聲稱係以馬偕商標、專利投資三家公司,並言明法人投資如為公司之有限責任股東時,其所有投資總額及對單一公司之投資額或其比例應不得超過一定之限制(20%)。故以三家公司的資本額共為240萬元,馬偕醫院的商標、專利被四人及劉伯恩等以不超過48萬元賤價移轉。
百合會稱,林柏壽、李文裕、李美意三人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牧師,劉伯恩、陳文輝、郭張麗鳳等三人是長老教會的長老,又身負馬偕醫院董事及董事長身分,應該恪遵長老會規定及準則,以高標的道德觀念及操守來監督馬偕醫院,但該等被告在馬偕醫院董事會私相授受違法亂紀,「若在一般企業早就被上銬入監了」!質疑李文裕等人失德,已不配牧長身分,而長老教會總會幹部,因為顧忌劉伯恩等罪嫌報復,至今對於本案被告相關人等完全不敢處置。
百合會指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日前對於被告劉伯恩等私設3家公司,已成立內部調查小組進行調查,發現被告劉伯恩等未向董事會提出詳細報告,亦違反醫療財團法人不能設立公司之規定,有明顯失職,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於106年12月26日已發函函請衛生福利部針對被告劉伯恩等之違法行為依法行政處理,並停止被告劉伯恩之董事長職務,等待司法調查。「但劉伯恩對各大媒體聲稱他仍是馬階醫院的董事長」。
許代表更透露,儘管馬偕現今名義上由蔡國明代理董事長,「但其實是劉伯恩的傀儡」,董事會原本要在2018年2月1日召開會議,其中重要議案為停止施壽全的延任案。但遭劉伯恩以「1月30日通知因衛福部有意見」而延期。
許代表指出,2018年1月18日的董事會中,總會及4大中會幹部希望能夠以愛及聖經來教化抗命派董事,「但是觀察2週下來,劉伯恩等人仍在主導,踐踏總會」,讓總會威信蕩然無存!
許代表指出,依據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屬下機構及財團法人標準法第12條,董事執行業務,有故意或過失損害機構及法人之行為,或違反法令或捐助章程,損害公益或法人之利益者,經本教會議決得請求法院解除其職務,宣告其行為 無效,並責令賠償。
第15條則規定,本會屬下機構財團法人董事或機構負責人不服從總會體制或決議時,應予停職 或免職。第17條也提到,機構及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教會得予糾正並通知限期改善:一 未依營運計劃執行業務或經營核准範圍以外之業務者。二 董事會之決議違法或不當者。
百合會表示,總會當時顧及和諧、網開一面,未將劉伯恩拔除董事職務,儘解任其董事長職,至今劉派還在反撲,毫不受教,「總會幹部們應挺起胸膛處理」,該會也將繼續揭露更多不法新事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