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司法院人事同意權行使,立法院今天舉行朝野黨團協商,會中均同意嚴審,但國民黨團並未在協商上簽字。會後時代力量黨團發表聲明指出,本屆大法官任期到今年10月31日,為避免憲法法庭的空窗期所造成的憲政危機,時代力量黨團贊成在10月31日前完成大法官審查,同時應以新法嚴審精神進行,延長審查時間、個別審查、書面審議等,缺一不可。
今天在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當中,民進黨黨團、親民黨團、時代力量同意延長審查時間,並新增書面審查,但國民黨團保留並未簽署協商結論,僅表示要帶回黨團會議討論再定案。
時代力量黨團表示,該黨一直以來都清楚表明先立法再審查的立場,即先通過國會改革法案中「人事同意權」部分,包括《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修訂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及三十一條、新增第二十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九條之二,該批法案已於上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議完畢,只差開會通過宣布出委員會進入二讀、三讀。
時代力量黨團在7月19日黨團協商提出優先法案時,即已將人事同意權列為優先法案,但當時並未獲得其他黨團支持,令人十分遺憾。
時代力量黨團指出,比較令人不解的是,當初反對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列為優先法案的中國國民黨黨團,突然拋出要先通過法案再來審大法官,甚至提出要將大法官與正副院長脫鉤處理,昨是今非的態度,時代力量黨團感到不解且遺憾。
國民黨團今天突然拋出應該要用新法審查的訴求,但是,卻拒絕面對自己過去反對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先行審查的錯誤決定,顯然只是為了進行不理性的議事杯葛,其主要的目的,在於讓已經提出辭呈的司法院長賴浩敏,能夠繼續處於請辭待命的狀態,拖延整個司法改革的進度。
時代力量黨團表示,過去民間對於大法官審查過程之草率已經提出不少意見,在今年七月針對前提司法院正副院長的相關爭議當中,更清楚展現民間對新國會的殷切期許。時代力量黨團將本諸新民意囑託之立委職責所在,善盡審查之責。
時代力量主席暨立委黃國昌表示,10月31現任五位大法官就要卸任,如果不在期限內完成審查,補實五位法官,將出現憲法法庭的空窗期,這一點他同意民進黨團的說法,但是責任歸屬,仍然要釐清楚。
他說,今年夏天,時代力量黨團就提案要修立院職權行使法,但國民黨團不同意列入,才造成今天這樣的後果。今天在黨團協商時,他也講這番話,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此時修法緩不濟急;而過去也反對修法,現在卻同意修法的國民黨協商代表江啟臣和林維洲更是無可話可說。
他認為,國民黨團的戰略,就是要讓現任司法院長賴浩敏繼續「請辭待命」下去,但這與時代力量堅持要趕快進行司法改革不要拖延的立場完全不一樣,因此時力黨團乃決定要求引用新法精神來審查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人及大法官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