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馮光遠指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與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還說他是「賤貨、男妓、人渣」等等,金控告馮毀損名譽,求償2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高等法院今(6)日上午11時宣判,金溥聰逆轉勝,馮光遠須賠100萬並登報道歉,全案可上訴。
金溥聰不滿馮光遠指他與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金怒告馮加重誹謗並求償200萬元,在刑事部分,馮光遠一、二審獲判無罪定讞,金溥聰不服,另提民事求償,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為,金溥聰擔任公職,馮光遠雖用詞過激,但未脫合理評論公共事務範圍,判金敗訴,金溥聰上訴高院。
金溥聰上月在高院出庭時痛批,馮光遠兩面手法,法庭外要他和馬「出櫃」,出庭時卻辯稱是政治上的「特殊性關係」;馮光遠回嗆,同志跟左撇子一樣,是基因問題,不是道德問題,「我們不會輕視左撇子」,不管是同性戀、異性戀還是雙性戀,都不關他的事,怒罵金溥聰靠著跟馬英九的關係,吃香喝辣,還做了很多傷害台灣民主的事。
馮光遠和金溥聰的法院過招,金在三連敗之後,今天扳回一城,高等法院判馮光遠須賠100萬,並在四大報頭版登報道歉一天,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