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即將於3月提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期盼以公共投資帶動民間投資,有效提振多年來國內持續低迷的投資動能。不論是從凱因斯主義或內生成長等經濟學理論,都可以為此次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找到合理的理論論述依據;然而,涉及幾千億甚至上兆元支出的公共基礎建設計畫,政策正當性的論述當然不可能只靠總體經濟理論作為支撐,過去國人常詬病許多公共建設興建之後出現使用效率低落的問題,足見政府的基礎建設計畫必須要有更細緻、更具體、更前瞻的成本效益評估,方能更好地證成相關計畫的政策正當性。
上個月國發會終止了2012年以來實行四年多的「跨域加值公共建設財務規劃」,在相關公共建設計畫的預算審查制度上做了相當程度的變革。過去在這套預算審查制度之下,各部會為了通過國發會的計畫效益及經費審查,多少會出現一些計畫效益及預算浮列的問題,因此,誠如國發會終止這項方案時所說的,主要是希望藉此讓各部會預算合理化,公共建設預算編列要從虛胖變成精實。雖然國發會終止這項方案,讓各項公共建設計畫的研擬回歸各部會政策權衡思考,而不再只是斤斤計較於虛擬的財務自償率問題,確實可以讓各部會在預算編列時解除不少壓力;然而,各部會在此次內閣預計提出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時,卻不能不思考成本效益問題,甚至在計畫擬定時,不能停留在僅思考初期的預算投入問題,而必須更前瞻地把未來該項基礎建設落成之後的永續營運模式,以及政策需要持續投入多少資源的問題一起納入評估。
不可諱言的是,能夠達到帶動民間參與投資效果的基礎建設,勢必都是一些民間認為未來有利可圖或者具有潛在加值空間的計畫項目,這些建設項目的後續營運可以透過移轉民營的方式來解決,無需令人太過擔心。但是對於那些民間認為較無利可圖或者未來財務自償率較低的建設項目,後續的營運自然還是得依靠政府的持續資源挹注,方能為繼。對於這類型的公共建設計畫,未來的營運模式和所需多少政策資源協助等等,都必須事先納入做嚴謹的前瞻性評估,否則未來極容易因政府政策改變或預算不足,而使這些建設淪為低度使用或閒置的「蚊子館」,或者將來還要再花一筆預算來拆除它的財政浪費問題。
當然,有些公共建設計畫的財務預期收益不高,其投入的目的是希望「以供給創造需求」,也就是期望透過增加硬體設施的供給,來創造民眾的參與需求,這類基礎建設當然有其必要性。例如過去政府希望藉由興建兩廳院等文化設施的方式,來提高民眾的藝文參與和培養藝文消費人口,從後來結果來看,確實也達到了原先設定的目標,甚至場館也達到一定程度的財務自籌表現;然而,這些公共建設計畫之所以具有「前瞻性」,絕對不僅僅只是硬體面興建一座藝文場館就可以輕易達成,而是後續政府在內容軟體面,多年持續投入藝文表演團隊培植和支持藝術創作,才能夠逐步實現。換句話說,一個好的基礎建設的前瞻性評估,不只要評估硬體需求的前瞻性,更要把軟體面的後續營運問題及政府所需持續投入的政策資源一併納入評估。
雖然國發會業已廢止了「跨域加值公共建設財務規劃」,各部會不一定再困擾於基礎建設計畫的財務自償率計算問題,公共建設計畫的審核也不再以財務自償率高低作為優先標準,但是各部會在提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前,仍必須仔細前瞻評估建設計畫未來的永續營運模式及所需財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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