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擔任器捐移植代言人!賴清德:器官因大愛捐贈而不死
寄件人 E-mail
收件人 E-mail

擔任器捐移植代言人!賴清德:器官因大愛捐贈而不死

 2015-06-01 21:42
賴清德擔任器捐移植代言人(記者陳俊廷翻攝CF)
賴清德擔任器捐移植代言人(記者陳俊廷翻攝CF)

為鼓勵發揮大愛響應器捐,南市長賴清德應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邀請,拍攝短片擔任代言人,今(1)日出席短片的首映記者會,賴清德指其擔任醫師期間因深感器官移植的重要性,早在十幾年前已簽署器官捐贈同意卡,他呼籲臺灣社會各界能發揮大愛精神,賴清德強調:「生命因為有愛而偉大,器官因為大愛捐贈而不死」。

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秉持「器官捐贈,薪傳生命」的理念,期望為人類生命存續而努力,發揮大愛精神外,亦配合「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等相關法令規章推動器官捐贈移植,台南市長賴清德與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成大醫學院教授李伯璋,今6月1日(一)共同出席短片的首映記者會,宣導器官捐贈移植。

賴清德說,捐贈器官不僅僅是讓我們的生命因為有愛而偉大,同時也讓器官因為大愛捐贈而不死,不僅拯救生命,同時也改善病人生活。

為了極力推廣宣導器官捐贈移植,臺南市政府交通局與臺南市公車配合於本市公車貼置廣告宣傳,增加讓更多市民獲得器官捐贈資訊,進而了解什麼是器官捐贈。此外,李伯璋教授也於今日頒贈感謝狀予臺南市衛生局、交通局的協助,由衛生局林聖哲局長、交通局張政源局長代表接受。盼藉由各種管道宣導,大臺南市民能夠感受市府關心照顧市民健康的心意,進而了解、認同器官捐贈移植,發揮大愛。

尤值一提的是,從去(103)年底開始,國內器官捐贈者的三親等內血親及配偶,萬一需要器官移植將享有排序優先的機會。賴清德認為,新修定的規定成立後,「今日器官捐贈的決定,正是明日對親人的庇蔭」,這不僅對受贈者的大愛,也是對家人庇蔭的愛。

※賴清德市長擔任器官捐贈宣導代言人CF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mop1t_DKM

※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

http://www.torsc.org.tw/

相關新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