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陳師孟:依正常程序、法律見解 陳水扁不構成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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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師孟:依正常程序、法律見解 陳水扁不構成貪污

 2018-01-15 15:40
監察委員被提名人陳師孟表示,依照正常的程序以及法律見解,陳水扁沒有構成貪污。圖/張家銘
監察委員被提名人陳師孟表示,依照正常的程序以及法律見解,陳水扁沒有構成貪污。圖/張家銘

立法院臨時會展開監察委員補提名人審查程序,今(15)日續審「行使監委同意權案」,針對被提名人陳師孟、楊芳婉、趙永清、蔡崇義、楊芳玲等5人進行詢答。陳師孟回應中國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提問時表示,司改國是會議應該要討論扁案,他指出,前總統陳水扁的四個已定讞之案件,都遭受迫害、程序不正義,若依照正常的法律見解,陳水扁沒有貪污。

王育敏詢問陳師孟,認為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成效不佳,是否在打臉蔡英文總統?陳師孟回應,沒有想過會不會打臉什麼人,但他說,自己認為司改國是會議無效,是因為沒有檢討個案,也完全沒有退場機制的政策。

王育敏接著問,個案是指哪些?陳師孟說「當然是扁案」,他表示,目前陳水扁已經定讞的四個案子,包括陳敏薰案、元大併復華案、龍潭案和龍潭洗案都有程序上的不正義,依照正常的程序、正常的法律見解來看,陳水扁應該沒有貪污,法律上也不構成貪污要件。

不過王育敏指陳師孟的看法與一般民眾非常不同,陳師孟則說,一般民眾的看法並不是他能夠決定的。

另外,過去陳師孟在擔任陳水扁的總統府秘書長時,曾提到要廢除監察院,現在卻又要擔任監察委員,王育敏問陳師孟為何會有轉變?陳師孟回應「時間讓我成長」,而國民黨前主席洪秀柱就是讓他發現監察可以監督司法的人。

陳師孟說,過去他誤解五權分立的意義,現在他認同也不是「五權」而是「四權」,仍然認為考試院應該廢除,但監察院可以暫時保留。陳師孟也提到,改變的主因是因為洪秀柱的關係,因為當時他在擔任總統府秘書長時,被當時擔任立委的洪秀柱質詢「中華民國國旗」的爭議,洪不滿「對國旗反胃」說法,隨後把陳移送到監察院調查,監察院的書面報告也指出,當時的回應有失總統府秘書長身份。

「監察權就是司法權的剋星」陳師孟進一步說明,2015年監察院重新提名後,想起自己曾經被監察院要求反省的經過,於是重新讀了《監察法》和《憲法》,發現監察權行使對象包括司法人員,因此扁案和郭瑤琪案等都可以進行平反,這些都是司法對民進黨不公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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