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政院獵雷艦調查報告出爐 直指國防部採購5大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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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獵雷艦調查報告出爐 直指國防部採購5大缺失

 2017-11-02 16:31
行政院今(2)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公布獵雷艦專案調查報告。圖/張家銘
行政院今(2)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公布獵雷艦專案調查報告。圖/張家銘

承攬海軍獵雷艦的慶富造船公司傳出財務危機,並爆出詐貸案,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表示,行政院已針對慶富案組成專案小組,由副院長施俊吉擔任召集人,行政院今(2)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公布獵雷艦專案調查報告,報告指出,國防部在採購過程有5大缺失。

調查報告指出,5大缺失包括一、國防部沒有確保慶富有相當財力足以承辦此採購案,又沒有相當的配套措施嚴格審查投標廠商的財力實際狀況,不僅如此,竟然容許慶富在投標時沒有提供最新財報,對該採購案的財務評估已形成多重風險。國防部過度放寬廠商財力資格,又未詳加把關,實屬不當。

第二、國防部沒有確保慶富有履約能力,本案攸關國艦國造政策能否落實,廠商有沒有能力完成契約非常重要,但「履約能力」在評分標準中,沒有被充分的重視,此外,依慶富投標時提供的資料,慶富並沒有現有的船廠可以建造獵雷艦,慶富在得標後是否能順利如期建造船廠,具有高度不確定性;第二次評選委員會有評選委員質疑,廠房、設施是空的,而慶富也沒有辦法擔保能在30 個月內完成建造,國防部當初讓慶富用「承諾」來代替實體船廠,進而取得投標資格的作法,並沒有考慮這些高度不確定風險。

第三、第二次評選委員會議是得標廠商的關鍵之一,但召集人、副召集人均缺席,國防部未究明原因,沒有進行解任程序,直接讓在場委員互推新任召集人與副召集人,程序不當,國防部顯有缺失。

第四、國防部沒有先進行價格協商程序,直接以抽籤決定最有利標廠商,顯有缺失,按第二次評選委員會評分結果,二家投標廠商兩度平手,而依招標文件的規定,國防部應該可以針對「價格」部分先行協商,避免以抽籤決定最有利標廠商;本案屬國防重大武器採購,而台船的報價比慶富便宜3,300 萬元,為節省公帑,也應就價格先進行協商,卻仍然以抽籤方式,國防部有缺失。

第五、國防部就第2 次評選委員會議,各委員的評分有不合理異常情形,沒有釐清處理,顯有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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