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近幾年被平反刑案有被控擄人勒贖而歷經9次死刑判決的徐自強,最後是獲判無罪確定後,高等法院裁定補償新台幣2,812萬元。
而發生在1996年9月江國慶冤案,因謝姓女童被發現全裸陳屍於空軍司令部福利社廁所旁,軍方徹夜以威嚇、疲勞等不正方式取供逼江國慶認罪,江國慶隔年遭槍決,歷經15年後江國慶獲平反,國防部賠償江家1億318萬餘元,其中全民買單有4,272萬元。
最近是台南雙屍案羈押19年 死囚謝志宏因台南高分檢發現新事證而聲請再審,合議庭審判長黃建榮引用宋朝宋慈「洗冤錄」內容指出,罪大莫於死刑,施刑失當,心則難安,無罪定讞。
以上都是因經冤案平反協會或司法改革基金會奔走,再加上有良心的法官做出正確的判決,冤案得以平反,這樣的冤案都經過數十年對被害者家屬是一種精神上的折磨,然民主時代尚可以看出司法的進步與演變,但稅呢?到目前還在倒退擼,不可諱言的,稅是現今威權餘毒的代名詞,怎說呢?
從2014年到2017年,國稅局年年超收達5,018億元,話說行政院轄下的執行署並非司法機構,但常常拿雞毛當令箭,查封拍買不動產,甘願做國稅局的獠牙打手,最近基隆發生了一則案例,基隆一名43歲的男子陳青旭,因欠繳1.8萬元交通罰款,導致名下3層樓祖厝遭法拍以追繳罰單,遭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查封透天厝,之後發現沒有貼封條照片,撤銷拍賣程序。眼明的人都知道查封拍賣不符合比例原則。如果沒有前台大陳志龍教授仗義執言,弱勢百姓被國家機器吞了,祖孫要住哪呢?以後淪為低收入戶,社會問題來了,甚至政府還要花更多錢救濟他們。
不當稅法也應該要平反
雖然陳先生是交通罰單但公部門存在隱形殺手,這種鳥事一直存在者現今環境中,在台灣收到烏龍稅單被唬爛,搞得家破人亡,憂鬱想自殺,逼得納稅人快不能呼吸,時有所聞。因為一旦收到烏龍稅單,要申請救濟還要先繳1/2稅額,否則就有可能移送強制執行,而執行官不問是非對錯,只要是國稅局移來,就跟著搞,因為在這些公部門都隱藏慣犯行為,例如:不依證據違法恣意,不問是非對錯,沒有良心,一張錯誤假的稅單就這樣丟來丟去,讓人民財產被拍賣或限制出境,十年、二十年沈淪痛苦深淵,成為台灣最大亂源。
司法與稅法犯錯,司法可以平反,稅也應該要平反,充實國庫向民取財,要取之有道,否則人民寧願廢除國稅局,用電腦作業取代也不會被烏龍稅單唬爛。有良心才有良政,我們期望在小英政府施政之下能力挽狂瀾,法、稅制清明,真正走向民主康莊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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