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讀某位老師投書報刊,抒發帶到過動兒的心得,身為教育界同行,筆者心有戚戚焉。我也任教國中超過十年,多次擔任導師,帶過不同類型的特殊生。不可諱言,最讓老師頭痛的,就是過動兒。猶記初執教鞭的第一個導師班,就有一位過動兒,即使有特教、輔導和學務處協助,三年來還是出了各種事,連教書三十年的資深同事都說,教書這麼久,沒遇過這麼誇張的,半開玩笑安慰筆者,只要能平安帶完這一屆,從此帶班你就什麼都不怕啦!筆者聽了,也只能苦笑。
該位在文末建議:「班上出現過動兒,老師不要單打獨鬥,務必尋求各種協助與支援,不然學生還沒出事,自己就先倒了。」何謂「尋求各種協助與支援」,筆者想就此分享兩點看法:
協力照顧特殊生
第一、積極尋求協助。
根據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二十二點:「情況急迫,明顯妨害現場活動時,教師得要求學務處或輔導室派員協助,將學生帶離現場。必要時,得強制帶離,並尋求校外相關機構協助處理。」
當老師的多半責任心重,不好意思麻煩同仁,想自己扛所有責任。事實上是做不到的,老師無法一邊專心上課,一邊照顧情緒失控的學生,況且過動症學生若沒有遵照醫囑,按時服藥,老師也很難處理。學務處和輔導室的存在,本就是協助老師輔導管教學生,所以請不要怕麻煩同事,積極尋求協助,團體合作。
第二、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二十二點也規定:「就前項情形,教師應告知已實施之輔導管教措施或提供輔導管教紀錄,供其參考。」當老師的沒有希望學生出事或自己被告,但請確實留下輔導管教紀錄,例如填寫B表,或是和家長的訊息對話等,以免不幸出事,平常做得辛苦,卻百口莫辯。
每個學生都是老師的寶,但也要承認,老師是能力有限的凡人。遇到自己無法處理的狀況,請積極尋求協助,並照顧好自己,教師之路才能走得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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