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日前本人的〈台灣人別忘了,你沒有國家〉一文,出現正反兩論乃意料中事。其中,中華民國在台灣是「事實國家」、不是「正常國家」等,偏離法理的政治性語言,造成台灣人民對國家、政府的概念混淆,是主要原因之一。
正確的認知是:因為中華民國不是國家,是中國的舊政權,台灣在其統治下,不但不可能建國,反而成為中國北京可以順理成章併吞的對象。因此,台灣要成為《國際法》國家的地位,首先必須宣布廢棄中國的中華民國《憲法》體制,與一個中國的外交政策。 追求台灣的《國際法》國家地位,如同西班牙的加泰隆尼亞人民,追求獨立建國的過程,人民的勇氣和意志才是唯一的關鍵。
因此,所有相關論述,都應該以此為考量重點,思考可能產生的效應及影響力。至於台灣屬不屬於中國、台灣法地位是否未定等,與台灣人追求獨立建國,並沒有直接關係。實在不需要再消耗有限的資源,最後還是需要考驗台灣人民的勇氣和意志宣布獨立。
如同前篇拙文〈台灣人別忘了,你沒有國家〉所述,包括學術界的知識份子,有許多台灣人,並不了解中華民國和其他國家的法定位不同,也不明白台灣無法和國際接軌,以及目前無法將他國的經驗,落實套用在台灣的真正原因。因此,未來的台灣獨派團體,除了必須重視「默認」的法效果,以實際行動,抗議台灣當局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之外,應早日向台灣民眾說明中華民國的法定位,讓台灣人對獨立建國的必要性,有正確的認知,是重要的課題之一。
台灣憲法學會理事長許慶雄教授,於民視「台灣建國學」傳授「宣布獨立」的基本概念:
一、宣布獨立必須持續、分秒不可間斷。
二、當國際社會出現否認或反對的說法,必須立即提出反駁並抗議之。
三、不可對外自我否認是國家。
蔡總統與總統府發言人也一再表示:「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台灣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理下的一省,無法認同也不會接受北京當局的片面主張」,可見台灣當局很有勇氣要建國。因此,獨派團體應該趁勢督促執政當局,必須「持續」如此的主張,並立即請現任的蔡英文總統,召開國際記者會,告知國際社會,中華民國在台灣,是獨立於中國大陸之外的主權「國家」。台灣要廢棄中華民國《憲法》、宣布獨立,領土是台灣,國民2,300萬人,並以此新國家身分申請加入聯合國…...。
今天台灣正面臨生存的危機,台灣人民必須要有積極的作為,不能再「默認」為政者的一中政策,以行動向外交部抗議,是最迅速、有效展現台灣人民獨立建國意志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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