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扁案與郭瑤琪案,有人說,蔣介石已經死了40年,蔣經國已經死了30年,民進黨已經完成執政二年,又已二次執政,為何還不敢還其清白?
這話如同問小英,為何已經執政了,連舉手之勞,只要下個行政命令撤除威權銅像與修改本質為國民黨黨歌的國歌都不敢,只因小英投鼠忌器,瞻前顧後,如何敢做?小英自認是尊重法治者,怎麼會學兩蔣與馬英九那麼明目張膽介入司法?國民黨人總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認為自己可以,別人為何不敢?這就是民進黨的難處,尤其是小英。
但若說小英完全沒有魄力,其實也不盡然,如:修改課綱、年改,其中年改雖然不盡人意,即使引起既得利益者強烈反彈,至少已經完成了一半,且為落實轉型正義,而索討國民黨黨產與婦聯會財產,不是也正在進行嗎?雖然國民黨與婦聯會還在強烈抗爭。或許優先順序處理,才是小英最大的考量吧?畢竟小英不敢像兩蔣與馬英九那麼明目張膽介入司法,以免落人話柄。
當年扁就任總統時也是一樣,因為朝小野大,對於索討國民黨黨產等轉型正義,幾乎甚麼都不敢做,只有拆除部分威權銅像、中正廟改名、裁撤慈湖衛兵與修改課綱等獲得肯定。如今小英則剛好顛倒,只敢索討黨產,對於拆除部分威權銅像、裁撤慈湖衛兵等則不敢,是美中不足之處。
至於司改部分,則問題又更大,儘管其中「爛蘋果」一堆,可是有「司法獨立」的藉口,誰也動它不得,這就是小英的難處,或許應該借鏡當年德國怎麼處理兩德統一後的司改方式,讓「爛蘋果」逐漸滾蛋,否則讓如:貪汙、「恐龍」與不公不義的法官,繼續假司法獨立之名,行貪汙瀆職、違法濫權或政治迫害之實,不知還會有多少?
西德接收東德後,為了不讓東德獨裁政權下的司法人員,傷害民主人權,制定了所有司法人員必須全部解職的新制,重新招聘,因為獨裁時期殘留下來司法人員,在二戰後仍用秉持獨裁時期的訓練與思考做裁決,傷害民主與人權。然而台灣解嚴與民主化後,許多威權時代的法官繼續任職,甚至被提名為大法官,實在有夠荒謬!
台灣在戒嚴時期的加害者與其共犯,若沒有好好清算檢討,持續在以往威權體制下任職,將無法有公平審判的機會,否則如:馬某、林益世與賴素如等人,違法瀆職與貪污更為明顯,為何均能網開一面?還有獨裁者在戒嚴時期所幹的種種違法勾當,為何可以被文過飾非,甚至可以被當「偉人」供奉?試問,「紅漆」會比「紅血」更恐怖嗎?加害者尚且可以被當「偉人」膜拜,許多無辜受害人至今卻連命喪何處,其家屬都不知道,那麼到底是誰比較可惡?是非與正義何在?
自從兩德統一後,德國一直進行轉型正義,不僅是加害者,連其幫兇也不放過,能說他們政府在挑起族群仇恨與對立嗎?又有影響其經濟發展嗎?德國這麼做,是為了讓民眾與下一代能知所警惕,不要再讓獨裁者重新復辟,造成國家的災難,也因此獲得世界各國的稱讚,尤其是二戰時受害最深的猶太人,後者已經能寬恕德國人的罪行。
反觀還在霸凌台灣人的國民黨呢?能不羞愧萬分嗎?國民黨人士說,日本也曾經屠殺台灣人,為何不也向他們要求轉型正義?試問,日本是否還在霸凌台灣人?其以前留在在台灣的財產大都跑到哪裡去?國民黨的龐大財產又哪裡來?
總之,加害者就是加害者,豈可和稀泥?德國的做法很值得我們借鏡。台灣的總統與司法首長,大都是所謂法學博士,有人甚至是德國法學博士,卻不懂轉型正義的真義,不禁令人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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