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喧騰一時,又掀起白衫軍走上街頭抗爭,還拉下一位國防部長(高華柱)的陸軍下士洪仲丘命案,在轉交一般司法體系審理後,日前桃園地方法庭對18位遭起訴軍人分判以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只有1位判8個月。
此一判決讓當時發起公民自主運動的「公民1985行動聯盟」深感不公,可能再度走上街頭,衝擊政府。而社會人心更是議論紛紛,從軍事審判到一般審判再起孰優孰劣爭論。但若真回到人民因自身權益受侵害而走進司法體系,能否得到法律基本公平對待,可能一切都得從最原始現場的證據掌握到有無十足真相而定。洪仲丘命案宣判後會導至嘩然,真該反問的是,當下和現在我們司法替他保障了多少真相?更重要的一點也別忘,這些都是人去為之,當然就會產生人為下可能的變數和扭曲。
遠的案例來講,發生在北縣汐止吳銘漢夫婦命案現場真相到底為何?凶手到底幾人?可能成了司法無解,人心不信司法之謎。同樣的,立法院要求軍人承平時期犯案,回歸到一般司法體系,但大家捫心自問,你我不信任軍檢和軍法能公平審判,但是對於一般司法力量進入軍中能掌握多少真實,包含人與物的證據,還有克服軍中文化下種種內部人心上心防和可能施壓、算帳手段,大家又真的有十足信心?而這才是所有役男家屬心不安又不甘心的死結。
洪仲丘是死於意外還是虐殺,現在是法官面前所能得到的證據,和社會廣大人心中的經驗與了解,出現了強大落差。同樣的若有一日你我或家人遭受到嚴重不法侵害,也會深怕此種「目前所掌握的證據、真相就這樣」的不明不白又得到不公平判決。這種司法的無力或團體內部暗黑,還有人心怕事下的自保,都在相互扭曲。而這才是我們活的人,該給逝去洪仲丘明白的地方,否則你我根本不知如何和下一代談公義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