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警察這麼久,我還是第一次看到!」一張簽名督勤「署長王卓鈞」的簿冊照片,在警察之間流傳,有警員看到這照片,直稱罕見。照片中的日期,是台北捷運發生有史以來第一樁連環殺人案的5月21日,時間是19時20分,不同於其他人的藍色筆記,王卓鈞的簽名十分鮮明,透露了警方對此案重視的程度。
記者持這張照片向警方求證,警政署公關室警務正林宗憲證實,這簽名是署長本人所簽無誤,對於簽名動機,林宗憲表示:「全國警察機關都是他的轄下,他去到哪個機關,簽名督勤都很正常,沒有什麼問題。」
不過基層的看法不太一樣,一名甫退休的基層警官指出,一般在縣市局長以上,就不會去簽「督勤」,頂多是到現場「慰勤」(慰勞勤務),而且也不會親自簽名,頂多由隨行警官代簽,而主官去的目的,也以慰勞基層員警的辛勞為主,而非以檢查有無缺失的「督導」,「這就跟陸軍司令去簽簿冊查勤衛哨勤務一樣,太不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