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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法官判國民法官死刑

 2018-01-07 10:30
開什麼玩笑,將來法官跟國民法官平起平坐,一起審判重大刑案,怎麼可能法官判國民法官死刑?國民法官是犯下殺人的滔天大罪嗎?還是犯下什麼十惡不赦的死罪嗎?究竟法官為何可能判國民法官「死刑」,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圖/創用CC授權)
開什麼玩笑,將來法官跟國民法官平起平坐,一起審判重大刑案,怎麼可能法官判國民法官死刑?國民法官是犯下殺人的滔天大罪嗎?還是犯下什麼十惡不赦的死罪嗎?究竟法官為何可能判國民法官「死刑」,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圖/創用CC授權)

開什麼玩笑,將來法官跟國民法官平起平坐,一起審判重大刑案,怎麼可能法官判國民法官死刑?國民法官是犯下殺人的滔天大罪嗎?還是犯下什麼十惡不赦的死罪嗎?究竟法官為何可能判國民法官「死刑」,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首先登場的是,國民法官是否違憲的爭議上場,儘管司法院長拍胸脯說,國民法官制度,沒有違憲問題,司法獨立最重要,但仍然有不同意見。而且,是否違憲,也不是他說了算數,還要聽聽其他14位大法官的高見。有人認為《憲法》80條的法官,其射程範圍,無論如何擴張,很難涵蓋國民法官或參審官,要是可以涵蓋,為何以前的專家參審條例,參審官遇到違憲問題,就草草收兵?再者,81條法官終身職保障,再怎麼解釋,更難包括國民法官。

但有部份便宜行事的蛋頭學者說,很簡單,修憲很困難,所以把《憲法》80條的法官解釋為包含國民法官,理由也沒有排除國民法官為法官的規定或立憲意旨。而81條限縮解釋為限於職業法官,不包括國民法官。這麼聰明的看法,我們法律人,只能說天才到令人佩服。萬一將來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立法通過,有法官持不同意見,申請大法官釋憲,釋憲結果未知,已經狠狠的鞭打「同僚」的國民法官了,豈不是法官判國民法官死刑?國民法官戲碼沒演,就因為釋憲停止審判,這不是法官判國民法官死刑嗎?

再來登場的是,司法院正在各律師公會及法院辦國民法官公聽會,聽取法律人意見,用意良善。草案問題一堆,重罪的被告,認為國民法官沒有法律素養,給他們審判,有時反而更糟,萬一判有罪,心理不平衡,心想被外行人判10年或無期徒刑,跟被狗咬傷一樣倒楣。難道不能選擇由3個職業法官真正的合議審判嗎?以前有民事案件選擇法官的制度,因為少數法官學養不佳反對而作罷。刑事案件涉及被告的訴訟權,自由權,甚至死刑的生命權,這也是《憲法》保障的權利,為何不能自由選擇國民法官制或職業法官制?此種訴訟制度選擇權,雖屬程序利益,卻可能影響實體利益,豈可輕乎?

目前媒體有嘲諷,有太年輕26歲的法官是奶嘴法官,意思是少不經事,會考試不知民間疾苦,缺乏社會歷練,判決恐脫離社會現實。而草案中規定23歲,即可當國民法官,更欠缺社會經驗,比奶嘴法官更奶嘴,應該規定30歲以上較合理。

也有一批人認為,光是7年以上的刑事案件,適用國民法官制,其他許多中小案,及民事案件,仍然用舊制,變成一國兩制,且為德不卒,恐怕淪為做秀搞政績,做宣傳的把戲,他們主張全面性的國民法官制。

也有人批評,外行的國民當法官,為何還要唸法律系?難道外行人可以幫患者開刀嗎?難道律師沒當過兵,對軍事外行,可以當國防部長嗎?(但回頭一想,蔡英文總統沒當過兵,不也當上三軍統帥,有何不可?日本出現過女性防衛相「等於我們國防部長」,又怎麼樣?)

這些人這些聲音,立委都聽到了,草案還沒有通過,已經被剝幾層皮,不只國民法官可能被法官判死刑,也被法律人及立委判死刑。不管大官小官,真誠的改革司法才是正途。現在不少55至65歲的優秀法官退休,導致青黃不接,這才是司改要命的問題,未見司法院有何止血動作。他們卻樂在揣測上意拍馬屁,欺騙基層搞政績,雖逃得了法院的審判,終究逃不過歷史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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