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思考台灣參加IGF的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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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台灣參加IGF的法意義

  2017-12-28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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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台灣可以參加(Internet Governance Forum,IGF),聯合國並非認定中華民國是國家,而是認定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讓它參加也好。聯合國網際網路治理論壇(IGF)規定非聯合國會員國不得參加,但是中國的政府(包括中國的香港政府或是非法政府台灣)皆可參與。台灣之所以可以參加,主要是因為還有部分國家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合法政府,也就是說「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或許北京政權,經過這次被打臉的小挫敗,會加強圍堵中華民國的外交空間,讓中華民國的邦交國為零,反而可以喚醒台灣覺醒。台灣的中華民國外交部,至今仍然維持一個中國之下的漢賊不兩立外交政策,蔡英文也是代表全中國的領導人。然,中華民國在台灣早已宣布放棄「反攻大陸收復山河」,中華民國的中國代表權,也早已被中國的新政府所取代,加上中華民國政權,至今未宣布脫離中國而獨立,而淪為中國的非法政權,更是國際主流認知一中之下的「非法政府」。

台灣人民應該思考法層面的深遠意義,不要迷失在一時的虛幻成果。台灣人不能寄生在中國舊體制下存活,不能為了維持中國舊政權的中華民國體制,而迷失在偶發性的虛幻表演,以為只要讓北京當局發小脾氣,就能滿足的在中華民國體制統治下,忘記台灣不是國家的現狀,而失去追求台灣獨立的意志,這一代台灣人應該承擔更深遠、更重大的建國使命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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