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專文】改善當前政治亂象 應積極培養中高級政務官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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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改善當前政治亂象 應積極培養中高級政務官人才

  2016-12-10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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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清楚的和美宿舍群,經文資委員審議後認為原宿舍遭受破壞,已失去原建築的主要結構,已於11月初拆除。圖/陳婉真
產權清楚的和美宿舍群,經文資委員審議後認為原宿舍遭受破壞,已失去原建築的主要結構,已於11月初拆除。圖/陳婉真

帶著689萬張選票的高度期待,新政府上台迄今超過半年,人民看到的是選前說一套,選後做不到(追不當黨産例外);先不說從行政院長以降新閣員的「語錄」足可以編成厚厚一本冊子,蔡英文就職演說時信誓旦旦的說要落實「轉型正義」,促轉條例卻在立法院喊卡,理由是目前救火比較重要?此次政黨完全輪替的核心價值若遲未能進行,意義減失許多。

地方政府的問題也不輸中央,只是影響範圍較小而已。舉彰化縣長魏明谷的「333社褔政策」,以及65歲以上老人免費裝假牙為例,前者演變到縣長夫人因在臉書批評議會刪預算(實際是政黨協商的結果)而被告,後者則限縮為全口無牙或上下顎各剩3顆牙以內優先,因為一年就要花2億元。雖然選前早有人警告,這些政策若要實施,以縣府的財力無法完全支應,但二、三十年來政客習慣於選前開支票,先不管選後的事,所以這次魏明谷在縣議會大會期間,也忙著救一陣子的火。

財團及金主的勢力也不容忽視,台化為什麼可以恣意在彰化污染超過半世紀而能安然無事?大家心知肚明。前不久為了固定污染源排放許可證到期,經過各方的努力,終於找出它在市區假化纎廠之名行火力發電之實,當縣民發動大規模遊行時,為什麼平時一有機會就爭著上鏡頭的多少政治人物都不敢出來遊行?為什麼在縣長向中央爭取違章工廠合法化時,還說某家違章工廠是「模範生」?以致被審查委員奚落說違章工廠還有模範生?

更嚴重的是若干新政府所任命的政務官,不只是執政的傲慢,信不信由你,有的人連主持會議都不敢,因為對業務不熟悉,不敢獻醜。很多人連公文都不會批,因為對公務體系的陌生,又不方便問人,加上首長選舉的考量,即便當選之後,你去看看他們的行程,每天從早到晚「跑攤」,體力再好也難以兩全;而若干主管也跟著縣長跑攤,每場活動都有一批大小官員排排站比讚,不知何時能靜下心來批公文,更遑論學習或思考整體政策的大方向。

如果是曾經參選過的政務官更可怕,民進黨內派系惡鬥那一套,加上選戰期間和對手的泥巴仗經驗,再加上選舉班底各有來頭,以為推動政務和跟著街頭運動一樣,完全視文官體制於無物。

例如縣府某單位官拜專員人士,同時身兼台北市政府投資的民營公司常務董事,每月領取公司定額車馬費,據該公司總經理說,該常務董事每月平均大約要北上至公司開會或處理會務10天,以每週上班日5天,每月4週計算,他在彰化及台北的時間大約各半,問人事單位主管的答覆是說沒那麼多天,而且這種兼職只要首長同意就無違法問題。只是彰化縣難道沒有人才,非要和台北市共用一個人?即便依法(其實是灰色地帶),也違反民進黨長期主張的「一人一職」原則。

而文化局長更是天才,起初縣民以為來了一位演員兼導演,正慶幸文化局終於有一位文化界出身的首長,想不到才上任沒多久,卻發現在文化資產這方面的業務他完全外行,卻又聽信少數前朝的評審委員的意見,說什麼文化資產的保存要重質不重量;古蹟或歷史建築如果不能活化就不要保留。

吔,遍翻文化資產保存法,完全沒有這種規定,他卻深信不移,於是上任4個多月,被他拆除的老建築超過4棟以上;最近又為了有人發現疑似北門城牆遺構,他自己主動派人前往會勘,卻對於以科學儀器鑑定的提議置之不理,反而不斷製造發現者和業主之間的對立,原因無他,只因為業主是選舉贊助支持者。

更不可思議的是,為了取悅贊助者,他總共3次找了6位委員前往會勘(全都只以目測,拒絕使用科學儀器),有些委員的意見不是他所要的,這位局長火大了,竟找來媒體大發雷霆說:「一群好大喜功者促成去年修法,法令太不合理。」

報導說:「文化局長陳文彬火力全開,抨擊修法後的文資法不但強勢又僵化,已妨礙公部門行政及老建物所有權人權益,先前他提議修法不成,最近彰化縣接連發生老建物被提報文化資產的爭議,他決定再要求中央修法。」關心人士私下議論紛紛開玩笑說,那麼愛拆老房子,應該找他去當拆除大隊大隊長。

玩笑歸玩笑,彰化縣多少寶貴文化資產可能毁在他手上的憂慮,除了搖頭扼腕之外,我們還能有什麼方法嗎?忙著跑攤,又對文資無感的魏縣長會在意這些嗎?

根本解決之道,民進黨應該及早成立中高級政務官的培訓機構,讓政務官們上任前,至少知道一些文官體制與對公務體系實務的起碼認識。

另一個方式是採用美國地方制度的市政經理人制,把推動政務的工作交給擁有執照的經理人,由縣長選擇聘任,縣長跑攤之餘,只要督促經理人好好做即可,以避免換黨換人執政時,對前人的政策不認同即全盤推翻,不只浪費公帑,更可能造成只重外表看得見、取悅選民或贊助者的「放煙火式」施政,甚或如彰化縣最慘的是,把一去不復返的可貴文化資產一件件毁了,造成這種浩劫的後果誰來承擔?

私人產權的老建築,被不懂文資法的文化局攪和到業主和提報者之間嚴重衝突,身負守護文化資產的文化局嚴重失職,凡此亂象皆肇因於執政黨缺乏中高級文官訓練及養成機制,視國家文官體制於無物,每天只重跑攤及取悅贊助者。「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執政者能不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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