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行政權與立法權的互動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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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權與立法權的互動型態

2015-08-06 13:45
立法丶行政意見不同,解決機制十分必要。政治文化丶政治菁英的行為舉止,人民的政治素養等,攸關行政丶立法的互動型態。(CC0 Public Domain)
立法丶行政意見不同,解決機制十分必要。政治文化丶政治菁英的行為舉止,人民的政治素養等,攸關行政丶立法的互動型態。(CC0 Public Domain)

監察院通過彈劾台南市長賴清德,理由包括首開地方自治史官員集體不進議會惡例,輕蔑體制。課綱爭議,立法院作成教育部立即啓動課綱檢討,本學年度教科書,各校自由選擇。這兩案均攸關行政權與立法權的互動,值得研析。

行政權與立法權係國家統治權的兩大支柱,司法權獨立行使,超越黨派,不介入政爭。國內監察丶考試兩院其實是立法權丶行政權的一部分。政治權力區分為基本人權及政府統治權,兩者的分際丶範圍,由人民或人民代表,在憲法丶法律加以規定。基本人權與生俱來,神聖不可侵犯。包括自由權丶平等權丶參政權丶受益權(社會權)等。唯有侵犯他人權益,促進國家社會等公共利益等,才能依法限制人民基本權力。

政府統治權被視為必要的惡,有限政府論,自由主義十分流行。但是期待政府發揮效能,重新分配調整資源利益的呼聲,始終不低。政府的功能在於保障人民安全丶促進公共利益等。自由市場失靈,擔負更多責任義務。為了防止政府統治權過度集中,形成腐化現象,分而治之相互制衡,成為民主政治的政府基本設計。中央政府丶地方政府的職權區分,各級政府行政丶立法各自運作,相互制衡。

民主政治乃是民意政治,人民定期選舉民意代表及行政首長,行使立法權及行政權。公民投票丶罷免權等直接民治,高唱入雲的開放政府全民參與,均是彌補代議政治的缺失,在科技網路時代,可行性增加。政府統治權來自人民同意丶授權,憲法丶各級政府組織法,明定政府機構的職掌權責。立法部門的法律制定權等於代表人民決定行政部門的權責。預算審查權則決定行政部門的收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財政為一切根本,代議政治與預算審查密不可分。

總統制丶半總統制丶內閣制,行政權丶立法權的相互運作,大相逕庭。內閣制行政及立法合一,國會多數黨組成內閣,總統制則可能行政丶立法分由不同政黨掌控。若干國家,邦層級地方政府也有採行類似內閣制設計。地方政府著重功能性,政治色彩偏低,政黨運作較少,市經理制丶市長輪値制等,比較常見。這些不同設計,行政、立法部門及職權互動型態稍有差別。但是人民授權丶相互制衡的理念及原則,大致雷同。

立法權除了前述預算審查丶法令制定,重大議案決定,質詢權等,用人同意丶法律層次的條約,戰爭丶媾和丶戒嚴丶緊急命令等攸關國家安全丶人民重大權益的決策,均需由立法部門同意。委任立法丶空白立法,行政部門裁量權等,民主政治逐漸成熟,已有一套互動模式。當然兩者衝突迭起,尤其非內閣制國家。美國總統自行頒布行政協定替代條約,動用武裝部隊未正式宣戰等。

立法丶行政意見不同,解決機制十分必要。內閣制的解散國會丶行使對內閣不信任,總統制的否決權。我國憲法規定,有不足之處,容易造成行政丶立法僵局,影響政府功能。政治文化丶政治菁英的行為舉止,人民的政治素養等,攸關行政丶立法的互動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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