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檢察官勿淪政治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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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勿淪政治打手

 2014-07-17 09:40

從去年九月政爭開始,全世界都關注到特偵組檢察官扮演執政者「監聽國會」的打手角色,而今年「太陽花學運」同樣引起國際媒體的高度關注,但台北地檢署到目前為止,都扮演著「追殺學生」的角色,似與「血腥鎮壓」學運的馬政府相互唱和;更明確的是,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訪台期間,檢察官對於警特人員在飯店「破門」的違法行為視若無睹;特偵組近日更違法傳喚民進黨秘書長吳釗燮等黨務主管,這些事例讓人質疑,部分不肖檢察官為了升官,自甘淪為政治打手。

九月政爭的唯一價值,就是讓全國檢察官知道,充當政治打手、違法濫權的檢察總長黃世銘,被依違反通保法及洩密罪起訴,一審還被台北地院判刑1年2個月。這可以用來警惕全國檢察官,淪為政治打手的檢察官,在法律上沒有好下場。

雖然有黃世銘的先例,但檢察官因此覺悟者,尚未明顯。舉例而言,針對太陽花學運,檢警大規模傳喚學運領袖林飛帆等人,還當街逮捕台大學生洪崇晏,但三二四在行政院的血腥鎮壓,行政院長江宜樺下令警察粗暴驅離學生,並以警棍攻擊民眾頭部,致「手無寸鐵」的學生頭破血流,依最高法院判例,構成「殺人未遂」等重罪,北檢卻只辦學生的「輕罪」,對於血腥鎮壓、涉犯殺人未遂等「重罪」的高官,連證據都不敢調查,顯見檢察官執法輕重失衡「雙重標準」。

再者,不能干預個案的法務部長羅瑩雪,違法對於學運進行隔空的行政指導,他在媒體表示學生不法行為「不能視而不見」,但羅未堅守過去「維護檢察官形象」的標準,違法准黃世銘回任主任檢察官,圖利黃世銘包括主任檢察官薪資等不法利益估計超過六百萬元。可議的是,對於法務部長的不法行為,沒有檢察官敢依法偵辦,但對於涉嫌輕罪的學生卻是趕盡殺絕,也是明顯「雙重標準」。

綜上,檢察官是打擊犯罪的廣義司法機關,依法辦案不能「雙重標準」,否則將淪為政治打手,無法重建社會信任,可惜國內對於檢察官的改革,雖社會普遍認為確有必要,但社會的保守心態仍造成實質阻礙。

探其原因,台灣雖經威權解體,但人民心中仍被深植「威權遺緒」,例如:上個世紀國民黨威權統治「禁說母語」,但這種威權遺毒到了21世紀,仍發生在對台民主甚具貢獻的台美人社團,有社團幹部批評台語演說者的英文不好,沒有國際觀(與馬英九邏輯相同),足見被深植台灣人心中的「威權遺緒」,已造成改革的實質阻礙,社會僅能期盼威權遺毒漸逝,未來逐步透過制度改革,避免檢察官淪為「政治打手」,恢復其作為法律人最基本的風骨與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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