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台北奇案--里界缺一角?空間搞戒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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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奇案--里界缺一角?空間搞戒嚴?

  2017-07-29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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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里與富台里里界爭議。圖/長春里長潘厚勳提供
長春里與富台里里界爭議。圖/長春里長潘厚勳提供

案因:
位於虎林街120巷、松信路口的國有地,周遭的建築物,皆為長春里界內,但這塊空地(箭頭示意處),竟不在長春里的里界範圍內!長春里的里界會轉彎缺一角?這個「台北奇案」就發生在信義區精華地帶的住宅區內。(地號:永吉段三小段875、875-5地號,面積約1966平方公尺,換算約595坪,地目為住宅用地,住3-第参種住宅區)

原由:

該地原為行政院早年無償撥用國有土地交中華救助總會(簡稱「救總」,後改組為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1981年10月20日成立為財團法人中華文化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簡稱「兒福」)以興建社會福利事業,因時移勢易產生使用權、補償金等諸多問題。2011年8月遭國產署北區分署認定救總全筆占用,至2014年9月歸還國產署,並支付992萬9,172元使用補償金。

過去,只要是財團法人中華文化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兒福)佔用的,通通劃為富台里,缺一角的空地閒置養蚊。救總使用此地時期,做為兒童之家附屬公園使用,只准許附設私立幼稚園在孩童戶外教學時開門入內。裡面設有盪鞦韆、溜滑梯、升旗台等設施,並做為停車場停放私人車輛使用。

里界爭議:

1990年3月第4期區里行政區域調整時起,此地就在長春里里界範圍內。此地經查,於2002年9月被劃至富台里界內,第5期、第6期區里行政區域調整時,完全沒有詳細記載此地什麼原因劃至富台里界內,令人匪夷所思。2011年8月遭國產署北區分署認定為全筆占用,2014年9月歸還國產署後,設施全部拆除成為閒置空地,信義區公所於2015年5月認養該處國有地綠化做為「富台快樂農園」,以「參與式預算」之名讓里辦進行繳費、管理、回饋、運作,大片國有地淪為特定里的私產,只准許富台里民入內種菜,已違反〈國有非公用土地委託管理契約〉內「不得供特定人使用或其他任何可能產生收益之使用行為」之規定,本里及其它里民「看得到,用不到」,把他們種菜的田園樂趣建立在一旁我長春里民長期忍受肥料臭味、雜草叢生蚊蟲孳生的痛苦上,其心可議!


救總以前將此地做為兒童之家附屬公園使用,裡面設有盪鞦韆、溜滑梯、升旗台等設施,並做為停車場停放私人車輛使用。圖/長春里長潘厚勳提供

里界劃分爭議,柯市府單位互踢皮球,鴕鳥心態沒擔當!繼續維持不公的現狀與維護眷村里既得利益!

「長春里界缺一角」一案,經本人長期抽絲剝繭追查、蒐集資料、發文詢問下,民政局來函說明:「經查本局2003年並無富台里里界調整記錄,另一本市第5期行政區域調整實錄(2002年9月1日編印)記載,富台里界並未調整。(北市民區字第10433539200號)

信義區公所來函說明第三點:「按本所依現有資料查詢,本市第4期及第5期區里行政區域調整於1990年及2003年由民政局規劃,各區公所配合辦理,因年代久遠且依當時時空環境、手工繪製技術等原因,相關人員已退休或調離現職,已難以查證並還原當時現況,另查該空地原屬位於富台里之救總基金會管理,或因此劃分到該里。(北市信民字第10433892300號)

2016年6月16日由阮昭雄議員主持召開「長春里、富台里里界爭議案」協調會結論第四點:「關於土地爭議問題,民政局之說明並無說服力,究竟何時所為之繪界為準,不無探討之餘地,民政局應該要對此扛起責任,應該要給予長春里民說明機會。本件里界爭議問題有時代背景,應審慎討論如何劃分,才可以達成雙贏局面。(議秘服字第10519199570號)

本人於2016年北市府進行第7期里行政區域調整時,於3月18日提案主張,「建請將虎林街120巷與松信路口此里界缺一角的國有土地劃歸本長春里界內」,並於6月22日與柯市長市政座談時討論此案,他以一句:「這里界畫分怎麼這麼奇怪?」交由相關單位處理帶過。信義區公所函覆:「以經查戶政事務所門牌編釘記錄該處及周邊鄰近門牌,於1977年級編訂於富台里,足見1990年之里界圖因屬人工繪製,故未精細呈現實際里界,2002年之里界圖方為正確。」(案件編號:1050209)


1990年長春里界圖。圖/長春里長潘厚勳提供

民政局以「考量地方民情、歷史及原來地理環境等因素存在,辦理相關劃分必須有相關共識且維持地方和諧為由,爰維持現狀,不辦理調整。」(信義區公所來函,北市信民字第10532104300號)

所謂的「民情、歷史及原來地理環境等因素」,現在還存在嗎?不就是因為早年「救總為便宜行事,里界為其量身訂作而劃」嗎?此地無建築物、無門牌、無住人,為什麼這塊國有地是劃在富台里的里界內?「維持地方和諧」是建立在我長春里民數十年來忍受緊鄰在旁的此地「看得到,用不到」的不公現狀及停車不便的痛苦上嗎?長春里民猶如「二等公民」,長春里民的生活尊嚴何在?

長春里為遷建基地老舊社區,巷弄狹小、隔間套房、老年人口居多、停車空間嚴重不足,里內缺乏社區休閒活動空間,里民忍受許久。此地已長期閒置將近40年至今,未經每一期區里行政區域調整公告程序從長春里切割劃至富台里界內,導致長春里界缺一角!如此獨厚眷村里的不公不義里界劃分及不平等的國有地使用方式,無非是在製造族群省籍、階級的衝突、矛盾與對立,這個地方的「轉型正義」若沒實踐得到合理的資源分配,根本奢談族群和諧。

提出土地開放公用方案化解里界爭議,民政局、區公所不理不睬!

永吉段三小段875地號國有土地於2017年5月18日與國產署的認養契約到期,本人基於為解決里民的痛和為里民爭土地使用方式的公平正義,建請信義區公所、停管處積極向國產署北區分署接洽,進行參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所屬分署委託各級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利用國有非公用土地辦理平面式收費臨時停車場工作計畫」,以達避免國有閒置土地被非法占用,進而消除髒亂,解決國有閒置土地之管理問題,並提高土地價值、增加國庫收入,協助紓解停車需求交通問題,以達社區平權。富台里民的權益也考量進來,不再為土地使用方式及里界爭議的問題升高對立相互攻擊,促進地方合諧,共同創造利益。以提升社區生活品質為目標。


2016年6月22日長春里潘里長曾向柯市長提出李界劃分問題,一年後仍未果,622當天由張茂楠議員主持里界協調會現場,潘厚勳里長發言。圖/長春里長潘厚勳提供


622在里界協調會現場,長春里里民拉起抗議布條,現場情緒激動。圖/長春里潘里長提供

結果,信義區公所與富台里辦公處於今年4月20日委請公園路燈管理處繼續申請認養此地作為他們特定使用的後花園,無視一旁緊鄰的長春里里民「土地開放公用」的心聲,依舊蠻幹到底!

柯市長,選舉時力挺支持你的長春里民期待已久的「公平正義」,你給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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