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底有一件大事值得再一次探討,特別對當前台北市長選戰有一些啟示,現在連陣營持續以醫療專戶問題抹黑柯文哲,這件事讓筆者回想到巴紐案,當事人邱義仁、黃志芳最後均獲不起訴處分。
在不起訴書中,檢方當時認為,若黃想貪污,只須利用部長職權迅速建交、朋分贓款,黃卻提出多項嚴格建交條件,還數度不簽字,可見沒有貪污的想法。檢方也認為,邱義仁只是引薦金紀玖的中間人,不能認定就是共犯,因此不起訴。
這件事跟扁案一樣都是藍營的栽贓抹黑,但最後司法都還給當事人清白,最近這幾年在扁政府時代一些的政治案件都受到司法平反,像扁案就是一個清楚的例子,可見臺灣的司法體系逐漸不受黨政影響也在民主政治發展當中進步。
雖然司法有進步,但是監察院卻在馬政府上臺王建煊當院長後淪為政治打手,監察院在97年由王建煊成立專案小組調查巴紐案,隔年1月通過彈劾黃志芳和邱義仁,公懲會隨後決議將兩人撤職並停止任用兩年,黃的公務人員優惠存款因此被取消。
當時監察院長王建煊成立專案彈劾黃志芳跟邱義仁,非常有效率,也不問是非,證據不全就彈劾黃、邱,黃當時就表示說,監察院調查有瑕疵,很多狀況其實沒有弄清楚。但監察院不可能會弄清楚的,王建煊的監察院只有一個目的,就是馬英九拿來反扁政府的打手。巴紐案不起訴後,染上政治色彩的監察院未審先判被司法打臉,也打王建煊的臉,其實監察院被司法打臉非常丟臉,因為監察院的公信力被王建煊破壞,外界以後也不相信監察院是獨立公正的調查單位,其實只要國民黨還在執政,監察院就是政治打手,這是無庸置疑的。
巴紐案說明藍營用抹黑手法獲取政治利益,不過,最終的正義還是得以伸張,筆者有幾點結論:
第一,不要太過相信深藍媒體,這些媒體過去對扁政府常常未審先判,將不實的事情當成自以為是的正義,誤導社會大眾,只為求塑造民粹主義的情緒。
第二,檢調還沒起訴,監院就彈劾,這件案子也說明監察委員亦是依其政治立場辦案,未詳盡一切證據就遽下錯誤的結論,監察委員辦案如果有特定政黨立場傾向,就無法有公平公正的判斷是非。
第三,扁政府金援外交的確有問題,但是臺灣的國際參與空間要不是中共處心積慮無時無刻的打壓,何必需要用秘密金援的方式,靠外交掮客牽線拿錢給外國政府,還得冒著被國人冠上所謂詐騙貪汙罵名的風險去做呢,這是不是很奇怪?
第四,今年臺北市長選舉,又見藍營類似的抹黑手法,利用媒體等不間斷攻擊柯文哲,很像巴紐案翻版,居於劣勢的連陣營攻擊柯經費問題,無非想拉回藍綠對決,但選民有了之前的經驗後,是否已很難達到效果,臺北市的選民會不會再買連勝文的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