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台灣進入全球價值同盟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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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進入全球價值同盟的第一步

評《難民法》草案通過初審

2016-07-15 15:46
歐美民主國家都在注意台灣審理難民法這件事,最快台灣施行難民法的時間,將在2017年底。(圖/CC0 Public Domain)
歐美民主國家都在注意台灣審理難民法這件事,最快台灣施行難民法的時間,將在2017年底。(圖/CC0 Public Domain)

就在南海問題鬧得火熱的時候,台灣國會還是有一群冷靜的朝野國會立委,為台灣做了一件主權國家才具有的核心價值實踐,值得寫入世界歷史的大事。

立法院內政外交國防委員會7月14日初審通過《難民法》草案。依初審通過條文,受政治宗教迫害者,經審查會許可後可來台居留,該法將自公布後一年實施。連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修正案已於6月27日通過內政委員會初審,初審通過條文可準用《難民法》,預計下會期兩案都將進入院會三讀通過。公布後,受中共政治迫害的異議人士包括港澳人士都可依法來台尋求政治庇護。最快台灣施行《難民法》的時間,將在2017年底。

這次《難民法》能夠通過初審,幾位關鍵的立法委員是:民進黨的柯建銘、陳其邁、尤美女、顧立雄、李俊俋與負責排案的國民黨召委黃昭順,還有長期關注本法的陳學聖。院長蘇嘉全則在幕後全力相挺。當然還有許多朝野立委幫助,才能順利通過。

依行政院的難民法草案關係文書,提案目的是為積極提升人權水準,期與世界人權接軌,落實人權治國理念,並就難民庇護予以法制化,參酌聯合國《關於難民地位公約》、《世界人權宣言》、《領域庇護宣言》、《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及美國、英國、加拿大、日本及韓國等國家庇護制度及法規,擬訂具台灣特色的《難民法》草案。

根據初審通過條文,難民要件認定,得詢問相關機關有關人員意見,申請人也要舉證因戰爭或大規模自然災害無法於原國籍國或原居住國生活或受其保護,或有其他充分正當理由恐懼受迫害,不能受該國保護或因恐懼而不願返回該國的事實、接受面談、到場陳述意見、按捺指紋及其他必要措施。

主管機關接獲難民認定申請後,應先初步審查;審查結果受理後,應邀集相關機關代表、專家、學者及其他社會公正人士召開審查會,並於6個月內做成決定,必要時得延長一次。

出席審查會現場的內政部政次花敬群表示,內政部會盡快完備委員會審查機制、安置配套;至於難民員額暫以配額方式處理,大量難民則另有機制處理。

更重要的是,一旦認定某人為難民之後,台灣有義務向聯合國難民總署通報。這是全世界處理難民議題的通則,台灣《難民法》也同樣適用。問題是,台灣並非聯合國會員國,如何向聯合國難民總署通報?這是未來《難民法》通過後,一個實務上的問題。

不過,歐美國家都在注意台灣國會審理《難民法》一事,未來如有這種情況,這些民主國家都願意協助台灣完成通報。這是在民進黨蔡英文總統執政的環境下,才有可能做到的價值同盟實踐,與世界文明國家平起平坐。台灣不要光在南海議題上深陷矛盾,畢竟太陽底下還有更多重要的事情,值得我們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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