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5日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來台,民主陣線發起拒絕「人民舉紅牌、拒絕王張會」行動,並於前一晚入住諾富特飯店,卻被飯店與航警局人員「破門而入」並限制人身自由,賴中強等7人今(24)日委請12位義務律師團,向桃園地方法院提出民、刑事告訴,請求國家賠償。
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召集人賴中強表示,他和嚴婉玲、簡年佑、侯百謙等7人,於6月24日投宿諾富特飯店,隔天一早,卻遭飯店與航警局人員粗暴撞破房門,限制行動自由長達10幾個小時,先是要求他們必須在10分鐘內離開,否則將加以驅離,後又將其限制在房間內,其中4個人要離開時,要求得7個人一起走,而當他們要一起走時,又要求得依警察指定的路線、車子到他們指定的地點,嚴重侵害人權。
此次訴訟由高涌誠律師、林育丞律師、林昶燁律師、尤伯祥律師 、郭怡青律師、林俊宏律師、劉繼蔚律師、李宣毅律師、張志朋律師、林佳瑩律師、梁嘉旭律師、郭德田律師等十二位律師義務協助。
高涌誠律師指出,今天將向桃園地方法院對警政署航警局長王隆、航警局刑事警察大隊股長黃秀真,及現場名籍待查之警官、現場名籍待查之五名警員等8人,提出妨害自由及強制罪刑事自訴,依公務員身分要求加重其刑,亦將請求國家賠償,同時向諾富特飯店及外籍經理Eric Rimbeuf提出民事賠償訴訟,並要求登報道歉。
尤伯祥律師強調,台灣雖已解嚴,但無進行轉型正義,執政者認為壓制人民不須成本,踐踏人權沒有極限,但人權才是立國根本,提起本訴訟,正是為捍衛台灣人權價值,讓警察知道,踐踏人權是要付出代價的,同時要求國家及公務員為暴力行為負起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