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郭瑤琪聲請再審 發監日絕食以示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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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瑤琪聲請再審 發監日絕食以示清白

 2013-12-24 22:18

前交通部部長郭瑤琪被控在台鐵局辦理台北車站招標案時收賄,判刑8年確定,24日上午赴高院遞狀聲請再審,並強調一旦發監,將絕食以示清白。

郭瑤琪被控收受廠商兩萬美元賄賂,遭最高法院判處8年徒刑定讞。郭瑤琪強調,她並無收賄,法院判決是根據錯誤的證人供詞,以致全案認定事實有誤。

今天上午上午前往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郭瑤琪表示,她已經收到傳票,明年元月7日發監執行,一旦發監,她將絕食抗議。

根據法令,郭瑤琪的再審聲請如果獲准,按例可以暫停執行發監,待訴訟程序走完之後,依法可照常發監,當事人可一邊坐牢、一邊打官司,但可能衍生的問題是,當事人再審若獲平反,但可以請求冤獄賠償。

郭瑤琪在7年前在台北車站整建案中,被控收受廠商贈送的茶葉罐內有兩萬美元,最後作出有利廠商的指示。因此最高法院依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確定。

郭瑤琪喊冤說,法院的判決,所根據的事實有誤。當時她只收了茶葉罐,並無收賄事實,但法院判決引用的證人證詞,根本有問題,是羅織她的罪名。

郭瑤琪除向高院遞狀聲請之外,也向檢方告發仁湖集團負責人李宗賢涉嫌偽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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