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於去年(2014)的屏東縣議長選舉涉及賄選案,屏東地檢署今日以「違反選罷法」的罪名,將包括議長周典論在內的10名議員提起公訴,並求刑5至6年不等。
這10名議員為周典論、王志豐、潘裕隆、顏金成、李冀香、許天賜、潘政治、歸曉惠、陳美瓊、陳昭忠。其中周典論被求刑6年;王志豐5年、潘裕隆6年6月。其他涉嫌接受招待的顏金成等7名議員,並未具體求刑。另外周典論的3名友人廖秋東、林柏志和潘正裕涉嫌協助招待,也被求刑2至5年不等。聽到被起訴求刑,周典論表示:「太離譜了,社會自有公斷。」
起訴書指出,周典論居於主導地位,將議員於選前集合在台中,授意他人交付賄賂及不正利益,以為綁樁,為民主政治不良示範。事後又全盤否認犯行,不具悔意。檢察官統計,7名議員接受招待的2至3天裡,包括餐飲、按摩、購買西裝及零用金等,每名議員約花費新台幣4萬、5萬元。雖然傳聞有新台幣500萬元的賄款,但檢察官並未查到有人拿到龐大的賄款。
反觀台南市議長李全教的賄選案,辦案進度似乎陷於「膠著」。去年12月,李全教被台南地檢署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今年2月,又被台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見,4月保釋出獄。7月,李的競選總幹事黃澄清,因涉嫌為李賄選,被台南地方法院判刑5年。但李全教現仍穩坐市議會議長寶座,連「賴神」也似乎奈他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