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圖輯】鹿窟事件65年 受害者凋零 盼記取教訓悲劇莫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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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輯】鹿窟事件65年 受害者凋零 盼記取教訓悲劇莫重演

 2017-12-28 17:57
監察院在鹿窟事件65週年的今(28)日舉行村民見面會。圖/張家銘
監察院在鹿窟事件65週年的今(28)日舉行村民見面會。圖/張家銘

1952年「鹿窟事件」是白色恐怖時期最重大的政治案件,也是二二八事件的延伸,監察院於10月公布鹿窟事件官方報告,並在65週年的今(28)日舉辦村民見面會,目前仍健在的村民中,最年輕者為鹿窟村長陳啟旺之女陳政子,當年只有12歲,現在已高齡77歲,最高齡的村民陳皆得更已逾93歲,今天受難者和家屬相聚,憶及沈痛的往事,盼能平反歷史,落實轉型正義,不要再重蹈覆轍。

65年前的今天,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及保密局派兵在鹿窟、玉桂嶺及瑞芳曉基地展開一連串包圍、搜索及逮捕行動,意欲破獲共黨在北部地區勢力,稱為「鹿窟事件」,其中135位被告受軍事法院判決有罪確定(鹿窟93人,曉25人、玉桂嶺17人),其中41人被判處死刑(鹿窟28人,曉9人、玉桂嶺4人),被逮捕者高達千餘人,也因不當審判,造成後續國家補償及冤獄賠償超過新台幣7億元,是白色恐怖期間最大的政治事件。

監察委員高鳳仙、楊美鈴陸續在今年底提出2份調查報告,並通過糾正國防部,報告指出,保密局在調查過程中實施對許多村民刑求,以木棍、竹棍、藤條、扁擔或槍托毆打、用鋼筆夾手、用針刺指甲、用夾子拔指甲、灌水、倒吊,有人被打到吐血或昏倒,有人因骨頭錯位而終生殘廢,有人被打到骨頭破碎而發瘋,其中廖河更在釋放後自殺,不少村民因被刑求而為不符事實之陳述。


李石城,鹿窟案原被判5年,後被復審改判10年,著有「鹿窟風雲」一書完整敘述基地當時的活動情況。圖/張家銘

監委日前赴行政院年度巡察,針對鹿窟事件,請行政院基於轉型正義,研議修正國安法第9條第2款規定,賦予被告依法上訴的權利,並研訂補償法規,成立鹿窟紀念館,達成轉型正義保障基本人權的目的。

監察院選在65年前行動的今天,在監察院(鄰前保安司令部,現喜來登大飯店)邀請村民及家屬進行見面會,回顧當年的點點滴滴,監委高鳳仙、楊美鈴說明,鹿窟事件目前仍健在的村民中,最年輕的是鹿窟村長陳啟旺之女陳政子,當年僅有12歲,現在也已高齡77歲,而其中最高齡的村民陳皆得更已逾93歲。

陳皆得,除本身被判刑12年外,他的弟弟被判處死刑,他的父親並在軍警偵訊後返家自盡,現年78歲的陳久雄,在被捕後未經審判即送往保密局谷正文家,為奴僕長達2315日,另現年82歲、判刑10年、著有「鹿窟風雲」的李石城等村民及家屬共30餘人均受邀出席,監委期待調查報告的完成,能夠適當還原真相及保障人權。


鹿窟事件受難者陳賜義,現高齡已90歲,在玉桂嶺案中被判刑4年。圖為他展示當時的出獄證明。圖/張家銘


鹿窟事件受難者李成家,父親李三奇在鹿窟案菜廟受刑求後獲釋。圖/張家銘


王文山,鹿窟案被判10年,當時被捕時年僅16歲。圖/張家銘


廖燦,鹿窟案菜廟受刑求後獲釋。圖/張家銘


高興,鹿窟案感訓1981天。圖/張家銘


陳燕,鹿窟案未經審判感訓1524天。圖/張家銘


陳久雄,鹿窟案中感訓2315天,是未經審判感訓最久的受難者。圖/張家銘


陳金土,鹿窟案中未經審判感訓1981天。圖/張家銘


蕭一郎,父親蕭塗基在鹿窟案中被判死刑。圖/張家銘


陳柏銘,鹿窟基地領導人陳本江之子,事件發生時他尚未出生。圖/張家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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