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特赦前總統陳水扁,總統蔡英文日前出訪邦交國索羅門群島與媒體茶敘時表示:「若社會有共識,在適當時機考慮特赦」,對此,律師鄭文龍認為,有擔當的領導者,不要事事都要等社會共識,特赦權在總統手中,應展現高度來決斷,勿以修法作為拖延藉口。
至於赦扁時機,鄭文龍則認為「要做,今年快做」,年底之前是好的時機,否則明年選舉年,又會成為選舉議題攻防。
鄭文龍今(4)日參加綠色逗陣基金會舉辦「憲改、公投、入聯」座談會,受訪時做出以上表示。
鄭文龍表示,小英這次的講法是「稍微正面一點」,「但她說要等到社會共識,我覺得一個有擔當的領導者,不要事事都等到共識,應該要有前瞻性的作法」。
他說,尤其阿扁的案子這麼多程序不正義,大家有目共睹,也看得出是馬英九執政時對前任總統的打壓和壓迫,用司法的不正當手段去達成,「小英總統應該要趕快糾正這塊。用達到共識會凸顯在施政風格上猶豫不決,對她是個傷害」。
至於總統是否「口惠實不至」,下一步該如何做?鄭文龍認為,這有很多要考慮,但民進黨全代會這麼多連署,是民意的展現,總統不應忽視。此外也可繼續展現民意,對小英決定要不要特赦會產生一些影響。
至於特赦陳前總統時機,鄭文龍認為「要做就要快」,今年底會是一個好時機,否則明年又是選舉年,又變成選舉議題的攻防,對民進黨在選舉也不見得好,「要就今年快做」。
對於未判決案件,是否需要修法,法律上如何啟動?鄭文龍則認為修法不切實際,「不需要」,但不得已還是可以走修法,只是立法院議案眾多,若要修法可能會有一點困難,「特赦權在總統手中,其他人也無法處理,所以總統應該要做一個決斷」。
他強調,特赦本來就是要處理訴訟中或已判決的案件,因此總統應展現高度,勿再以修法做為拖延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