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銀行帳戶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凍結「只准存不准提」,國民黨黨工因此9、10月份領不到薪水,國民黨提訴願,今(4)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決黨產會「停止執行」,黨產會今天下午舉行記者會,態度強硬表示法官「法律見解錯誤」,強調必定會提抗告。
黨產會表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對適用法律與法律見解有不當之處,首先,對台灣銀行與永豐銀行的兩份函,黨產會確信這並非是「行政處份」,但北高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是行政處份,這部份「有爭議」,「有逾越了權力分立的界線,替代黨產會做了實質認定」。
「我們再次強調,我們當初給兩銀行的函,其實只是跟他們講說,黨產條例是怎麼規定而已,他們應該要依法辦理,顯然這一點北高行認為是行政處份,這個我們會再提起抗告」,黨產會委任律師高涌誠說。
高涌誠表示,即便認為是行政處份,國民黨應該要提的是訴願,才能申請停止執行,然而國民黨並非提訴願,而是前往行政法院提要求申請停止執行處份,跳過了訴願的這個程序,「我們認為最高行政法院向來的見解,這欠缺法律要件,我們認為這是違法的」。
北高行今天的新聞稿中提及,國民黨曾向黨產會「申請復查」,因此可以「無庸再踐行訴願程序」,高涌誠指出,若是直接向行政法院提告,應該適用《行政訴訟法》第116條,可是北高行用的卻是《訴願法》第93條,黨產會方面認為這是另一項法律適用錯誤。
「行政訴訟法比訴願法要嚴格得多」,黨產會表示,訴願法要求的是「顯有疑義」,但黨產會給銀行的這兩份函「有滯礙難行的地方嗎?有非常明顯違法嗎?看起來是沒有的」,因此黨產會主張,此事並不適用訴願法第93條。
若以北高行迴避掉的行政訴訟法,相關要件中必須要有急迫性,必須要有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要由訴願人或受處份人來提起,高涌誠表示,「法院若可以任意代替行政機關認定行政處份顯有疑義或重大損害時,這會混淆權力分立的份際,北高行顯然忽略了這個部份」。
「我認為北高行的法官他沒有去看倒黨產條例第9條第6項的規定」,黨產會主委顧立雄表示,北高行回覆的都是針對第9條第4項,而第9條第6項所說可以申請復查的是指第9條第1項,「他認為說這是可以不用提起訴願的,我個人認為這個見解是有誤的」。
他還指出:「他認為情況緊急,因為勞動局說要裁罰,那我要請問北高行,勞動局裁罰了沒有?」顧立雄左手一攤,「沒有哇,為什麼?因為國民黨有錢呀,他拿到了9000萬,那在他下這個裁定的當下,國民黨到底有沒有被裁處?沒有,國民黨是不是發了薪水,是發了薪水。」
「那國民黨有什麼不可回復的損害?」顧立雄停頓幾秒,相機快門聲不斷。他繼續說:「就這兩個處份關係來看,北高行似乎承認了我們(黨產會)可以引用第9條第4項,因此我們會在下週盡快召開委員會議,討論進一步依照第9條第4項,按照北高行的『明確性要求』,來做進一步的討論跟處置」。
顧立雄強調,黨產會對違法的部份提出抗告。
至於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廖國棟以「顧皇帝」來形容顧立雄,並要求顧立雄為此次敗訴下台負責。顧立雄回應表示:「我又多了一個綽號叫『顧皇帝』?我之前還有好多綽號」,他指出,訴訟的進行,勝敗是兵家常事,「沒有走到最後那個點呀,不要奢言勝負太早」。
「如果廖國棟委員認為我這樣的聲請停止執行被北高行這樣的答辯,那我就應該下台,那我覺得厚,廖國棟委員他們35個委員聲請大法官釋憲被『不受理』,那我覺得35個委員就一起下台,那我就跟他們一起下台」,顧立雄面帶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