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陳水扁若准保外就醫 羅瑩雪:期限最長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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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若准保外就醫 羅瑩雪:期限最長1個月

 2014-12-24 19:15
法務部長羅瑩雪說,陳水扁若獲准保外就醫,期限最長一個月。(記者何豪毅攝)
法務部長羅瑩雪說,陳水扁若獲准保外就醫,期限最長一個月。(記者何豪毅攝)

前總統陳水扁擴大醫療鑑定會議首度於22日召開,法務部長羅瑩雪今天表示,陳水扁如果獲准保外就醫,期限最長是1個月,身體狀況若獲得改善,就必須回監服刑,狀況不好才可延長1至3個月,並非出去療養就不用回來了。

羅瑩雪說,是否保外就醫,須依最新鑑定結果,陳水扁6月聲請保外就醫時,是拿台中榮總5月所開立的診斷證明書,資料迄今已超過半年,有必要由擴大醫療鑑定小組對陳水扁的身體狀況重新鑑定。

羅瑩雪指出,保外醫治的期限,最長為一個月,一個月後須再檢查追蹤,若未改善,可以延長1到3個月,病情若獲改善,就必須回監獄服刑,至少3個月檢查一次,並不是出去就沒事,她再次強調,尊重醫療團隊的專業判斷,法務部無並沒有時間表,12月26日下午3時半,將舉行擴大醫療鑑定第二次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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