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用過燃料棒擬送法再處理 環團批製造新廢料籲速除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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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過燃料棒擬送法再處理 環團批製造新廢料籲速除役

 2014-12-14 19:48
核一、核二廠存放的用過核燃料棒已經爆滿,台電擬在明年把燃料棒運往法國20年進行再處理,環團痛批境外再處理經費龐大,再處理過程只是製造新的核廢料,並無消失,且20年後還是要運回台灣,燙手山芋一樣無解,呼籲儘速除役。(圖取自經濟部網站)
核一、核二廠存放的用過核燃料棒已經爆滿,台電擬在明年把燃料棒運往法國20年進行再處理,環團痛批境外再處理經費龐大,再處理過程只是製造新的核廢料,並無消失,且20年後還是要運回台灣,燙手山芋一樣無解,呼籲儘速除役。(圖取自經濟部網站)

據媒體報導,經濟部與台電將啟動「核一、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計劃」,明年初開標,年底運送1200束用過核子燃料棒至法國再處理,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發出新聞稿痛批,境外再處理不僅經費龐大,這些再處理所生產的高階核廢料,20年後還是要運回台灣,只是製造新的核燃料,而非讓核廢料「消失」,這燙手山芋還是一樣無解。

綠盟表示,「用過燃料棒再處理」(NUCLEAR FUEL REPROCESSING),就是將用過的高階燃料棒送到國外再處理工廠,從用過核燃料中,分離出可再利用的鈾、鈽元素,轉賣作為新的核燃料,過程中產生的分裂產物和剩餘的高階放射性廢棄物,則需運回台灣,在台灣做最終處置。

綠盟痛批台電誤導社會大眾這是處理核廢料的高科技,事實上,只是製造新的核燃料,擴大核能的使用,而非讓核廢料「消失」或是妥適、無害地永久處置,一樣要面對最終處置選址與興建的難題。

核廢料境外再處理 20年後高階核廢料仍須運回台灣

綠盟批評台電境外再處理,是貪圖可暫時將冷卻池中的用過燃料棒運往法國20年再運回,以緩衝眼前水池將滿而無法運轉的問題,是想逃避、拖延北海岸居民對乾式貯存場安全風險及是否永久無法搬離的質疑,是自欺欺人的短視、顢頇行為,20年後,再處理後剩餘的高階核廢料運回台灣時,最終處置設施與地點為何?暫時性的貯存會不會造成更多的選址與運送爭議?台電毫無交代,徒增未來高階核廢暫存與運送的複雜性。

新聞稿指出,境外再處理所需經費龐大,成本估算與財務基礎在哪?原能會物管局已質疑,台電與經濟部現在核後端營運基金的收取金額(每度電收0.17元),不足以支應未來核廢料處置及除役的支出,要求重新檢討每度電收取金額,若再加上再處理數百億的費用,只會造成核廢料處置及除役的財務困難,這種「向未來借貸」的做法極度不負責任。

綠盟強調,要面對核廢的難題,只有儘速停止無法再存放核廢的核電廠,要求提出清楚的除役時間表,全面檢討過去錯誤的核廢政策,與社會大眾商討核廢處置方案與可能風險,達成社會共識,才有可能邁開緩解核廢難題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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