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自由時報A1報導,司法院長:盼法官多聽當事人聲音,司法院長許宗力昨日出席「司法節學術研討會」指出,政治干預審判已不復存在,法官審案的精緻度也不遜於先進國家,但民眾對司法的信任度卻始終在四成的低檔徘徊,有如命懸一線,希望法官能多傾聽當事人心聲,無私地行使審判權柄。
許宗力呼籲,法官在行使審判權時應戒慎恐懼,畢竟司法制度只是冰冷的機器,唯有用溫暖、柔軟的心,在審判時展現耐心、開闊心及同理心,才能讓民眾感受法律的溫度與人性,長久維繫人民對司法的信心。
前述所謂「溫暖、柔軟的心」、「耐心」、「開闊心」及「同理心」的源頭是法官的「良心」。法官應該立場超然,依據法律及事實辦案,對良心及良知負責。日本憲法第76條第3項規定:所有法官依良心獨立行使職權,僅受憲法及法律之拘束,可說是最佳的註腳。
要強調的是,人性尊嚴是現代民主法治社會,容許多元民主,尊重不同價值觀的選擇,司法作為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不過,目前仍有少數司法人員無法充分實踐法治國精神,在司法審判過程,未能遵行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期盼法官們在行使審判權,自應本諸良心,俾確保人民基於憲法、聯合國人權兩公約及相關法律所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司法良心救台灣」,不是空喊口號,而是要付諸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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