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2)日,台灣聲援中國人權律師網絡、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及民進黨立委顧立雄、尤美女等人召開記者會,聲援中國「709事件」中被抓捕的中國維權律師,並呼籲立法院儘速通過《難民法》,除了納入中國政治犯的保護,也要在往後兩岸協議的簽訂中,將人權跟台灣律師的職業獨立保障都納入考量。
從一年前的2015年7月9日開始,中國政府大肆逮捕全國各地逾三百位人權律師、律師助理及相關維權人士跟其親友,被刑拘、帶走、失聯、約談、傳喚、或短期限制人身自由。其中24人遭控「顛覆國家政權」、「擾亂公共秩序」或其他罪名羈押至今,甚至有些人至今下落不明。
民間改會的副執行長陳雨凡指出,即使根據中國官方媒體報導的「犯罪情節」來看,這些被拘人士也僅僅是因為依法維護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或倡導保障人權而遭逮捕,顯然違反聯合國《人權捍衛者宣言》及《關於律師獨立性的指導原則》等國際人權準則。
根據香港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紀錄,目前仍未獲自由的「709」被拘人士包括:王宇、王全璋、包龍軍、李和平、李春富、周世鋒、謝燕益、謝陽、劉四新等九位律師;律師助理趙威;律所人員吳淦;以及勾洪國、劉永平、林斌、胡石根、尹旭安、王芳、張衛紅、翟岩民、李燕軍、姚建清、劉星、幸清賢和唐志順等13位公民維權人士。此外,王宇、包龍軍夫婦的一名未成年子女竟也遭到軟禁,形同人質。
曾任美麗島事件辯護律師的郭吉仁律師表示,現在中共當局或以案涉「國家安全」為由,或逕行變更其代理律師,斷絕他們與外界的聯絡,連親屬和本人選任的辯護律師都無法會面,包括趙威在今年5月傳聞疑遭性侵後下落不明,以致他們在訴訟中應有的權利,包括人身安全、免於酷刑的權利,均受嚴重剝奪,無法獲得公正審判。
民進黨立委顧立雄說,由這些事件就可以看出,中國政府恐怕還不了解,台灣跟中國的距離有都多遙遠,台灣在堅持正當法律程序跟對司法的概念都跟中國完全不同,所幸可以看到即使中國政府用這樣的手段要律師噤聲,仍然不斷有更多律師出來幫忙這些被逮捕的律師。
顧立雄也強調,一旦律師服務業兩岸對等開放,台灣的律師若到中國去工作,對自己執業的獨立性恐怕將遭到限縮,甚至很難保障其人身安全。
目前台灣已經有超過50個民間組織聯署聲明,呼籲習近平主席領導的中國政府,為履行維護人權的國家義務、落實習主席「依法治國、依憲治國」的承諾,立即釋放在押的人權律師及維權人士;保障律師獨立性以發揮其維護人權的角色;修改中國刑事訴訟法不當剝奪被告權利的條文;儘速批准《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民團們也強調,蔡英文總統昔日曾以民進黨主席身份,要求政府「用具體行動展現對中國民主改革人士的支持,向國際清楚表明台灣重視民主及人權價值的堅定立場,並將民主與人權議題納入與中國交流的清單,將人權條款置入與中國簽署的各項協議」。如今民進黨既已再次執政,應貫徹在野時的政綱,包括加速難民制度法制化,其適用範圍不應排除中國籍政治難民,並在與中國一切交流及協議納入人權議題,其中應包括保障律師獨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