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勞工退休丶勞工保險丶國民年金丶軍公教退撫等四大政府基金,規模高逹3兆6000億。運用良否,攸關全民福祉,對於政治及經濟效果,也有至深且鉅影響,其重要性不言可喻。
目前勞工退休及勞工保險,分別由勞動部兩個附屬機関:勞動基金運作局丶勞工保險局負責管理。後者由事業機構改制為行政機関,前者係今年配合勞動部昇格,才正式設立,由勞保局辦理勞保及勞退基金操作人員,及勞退監理委員會所合倂,該局顧名思義以操作基金為主業,當初設計為行政法人,便於彈性用人,晉用真正瞭解資本市場操作的人才,薪資也可以彈性化。可是在立法院審查時,卻大幅度調整,仍以行政機關設置。本來規畫,勞退及勞保管理機関及基金操作單位分離,前者是行政機関,具有行使國家意思,享有部分公權力,依法設立。後者則是基金操作單位,規畫為行政法人或公司財團法人。可惜事與願違,未來該機関如何運作,可能煞費周章。
國民年金的建置迄今只有六年,由於先天體質失調,目前仍是摸索階段。主管機関法定是衞生福利部,目前業務委託勞動部,不及6000萬的基金,分由勞保局及勞動基金運作局負責。未來衛福部有必要設立國民年金局統籌業務。國民年金監理機関維持不變。基金操作仍可委由勞動基金運用局統一運用。
公務員保險業務由原中央信託局,隨改隸台灣銀行,由台銀設有專責單位負責,台銀另負責舊制勞退基金(2005年改為可攜性勞退制度)台銀是專業金融機構,基金操作駕輕就熟,未來是否全部併入勞動部統籌,應未雨綢繆,列為考慮。至於由考試院管理及監理的軍公教退撫,暫時保持現狀,俟軍公教退休制度相関法規修正之後,再全盤規畫是否與前述三大基金整合。
私校部分、農民保險、全民健康保險等各有法令,各自運作即可。現階段政府基金委 外或自我操作,獲利偏低、若干弊端丶資產管理丶長期累積虧損等,均不可等閒視之,全面考量政府基金的管理組織整合及轉型,才是釜底抽薪之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