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不會財團化民營化 行政立法共識推綠電自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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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財團化民營化 行政立法共識推綠電自由化

 2016-10-13 17:04
行政立法「便當會」今天討論「綠電自由化」,初步達成開放綠電業者直供客戶的修法共識。圖為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何豪毅攝
行政立法「便當會」今天討論「綠電自由化」,初步達成開放綠電業者直供客戶的修法共識。圖為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何豪毅攝

行政、立法院「便當會」今(13)日中午在政院舉行,會後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轉述,討論主題「綠電自由化」獲得高度共識,目前決定第一階段將朝此方向推動修《電業法》,但「不會財團化、不會民營化」,也不會涉及電價上漲或分割台電公司。

「快的話,修法版本也許下星期就能出爐」,徐國勇指出,閣揆林全與立委充分討論,認為基本上會分兩階段修法,但目前僅討論第一階段「綠電自由化」,會中發言十分踴躍,蒐集各界意見後,今天下午並派員與環團等討論,希望盡快提出行政院修法版本,快的話下週可送行政院會審議。

徐國勇說,台灣身為世界綠色公民,對於環境與碳排放有應盡的義務,因此「綠電自由化」是不變方向。不過部分企業為了出口,需要「綠電證明」,因此寧可花多錢購買綠電,修法後,這些企業未來就可自己發電,或是直接向綠電發電業者購電,用剩了還可以賣回給台電。

由於目前法規規定,綠電發電後「只能賣給台電」,徐國勇強調,修法方向是將這部份的規範放寬,綠電除了可以賣給台電,也可以「直供」,讓綠電發電業者可以賣給有需要的企業。徐國勇多次提及,如谷歌(Google)這類企業,對此有極大興趣。

至於「電業自由化」,徐國勇表示,這將是第二階段修法的問題,這會期不會討論,「可能是5、6年後的事」,這部份將會涉及把台電分割為發電和輸配電兩個子公司,但他強調台電仍會是國營,沒有民營化或財團化問題,台電勞工權益不受影響,電價也會有所「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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