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昨天宣告中國國民黨立委蔡正元罷免案成立,將在2月14日舉行投票,因選罷法規定「罷免不得宣傳」,於是民眾奔相走告「依法不得宣傳罷免」,但中選會日前表示「不要宣傳『罷免不得宣傳』」是否觸法,很難認定,讓民眾無所適從,割闌尾計畫今(20)日召開記者會,列出「罷免的100種宣傳方式」,究竟何謂「罷免宣傳行為」,哪些有違法,要求中選會「踹共」(網路用語,出來講清楚之意)。
割闌尾計畫發言人林先生、正元手術房曾光志、民主鬥陣總召王雲祥今天共同舉行記者會,將傳統媒體、網路社群、文宣廣告到實體活動等文宣,洋洋灑灑、鉅細迷靡遺列舉100種宣傳方法,究竟什麼是宣傳?什麼不是宣傳?界線為何,要求中選會出面說清楚講明白。
正元手術房表示,「罷免權」與「選舉權」具有同等地位,若選舉有競選、助選、反賄選宣導等活動,罷免宣傳及對「反罷免賄選」的宣導也是必要的,尤其此次罷免投票是20年來,台灣首次立委罷免公投,歷史定位與重要性不言而喻,這次的罷免行動,具重大教育意義。
正元手術房強調,刪除「罷免不得宣傳」之條文已於立法院一讀通過,中選會之前亦建議刪除本條規定,呼籲中選會秉於選舉與罷免皆為人民參政權之立場,監督代議士之重要權利,勿執行其建議刪除之法規。
曾有成員參與柯文哲台北市長監票作業的民主鬥陣指出,中選會身為主管全國選舉事務之部會,應創造友善、公正的環境,協助人民更直接地參與政治,既然罷免跟選舉同為人民參與政治的權利,何以用「不得宣傳」來限制、抹殺人民「知」的權利?民主鬥陣呼籲中選會,勿淪為一丘之貉,失去中選會的存在價值。
民主鬥陣宣布,將與正元手術房站在同一陣線,2月14日罷免投票當日,將組成監票部隊,協助落實罷免投票的公正性,「在台灣民主的路上,我們都不會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