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黨產會聽證 救國團律師稱「直播侵害肖像權」遭顧立雄強力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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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會聽證 救國團律師稱「直播侵害肖像權」遭顧立雄強力排除

 2017-02-24 10:26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24)日召開「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案」聽證會,但會議一開始救國團委任律師劉昌坪即以程序問題,包括變更證人與學者專家發言時間,並質疑網路直播害肖像權。圖/唐詩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24)日召開「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案」聽證會,但會議一開始救國團委任律師劉昌坪即以程序問題,包括變更證人與學者專家發言時間,並質疑網路直播害肖像權。圖/唐詩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24)日召開「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案」聽證會,但會議一開始救國團委任律師劉昌坪即以程序問題,包括變更證人與學者專家發言時間,以及以侵害肖像權反對網路直播。前者黨產會同意變更,救國團同意發言時間不增加,直播侵害肖像權部分,則遭到黨產會主委顧立雄及主持人鄭雅方駁回。

上午10時一開始,主持會議的黨產會委員鄭雅方,表示聽證程序是調查程序一環,若需要經黨產會委員決議可再召開。

鄭雅方說明,今天會議爭點在於救國團是否曾為中國國民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且非以相對價轉讓而脫離中國國民黨實質控制之附隨組織。此爭點下包括:一、救國團自41年10月31日成立時起,有無受到中國國民黨實質控制?二、救國團是否曾以相當對價轉讓而脫離國民黨實質控制。

會議一開始,救國團法律代理人、理律律師劉昌坪對程序提出異議,即表示,有三位證人人事業務跟財務部分,證人的部分原為10分鐘,只需要5分鐘,多出的時間希望給歷史學家、文大歷史系教授陳立文由原來的10分鐘變20分鐘,救國團證人最後合計是12+5=17分鐘,並不會多出時間,是否可以變更?

但顧立雄回應幾位學者專家早上說完就會離開,證人部分是在下午,這樣時間會拉長,是否先讓證人陳述,至於教授部分,陳立文若要20分鐘,另一救國團學者黃德福能否縮短?協調後黨產會同意讓陳立文20分鐘,救國團則縮短時間,雙方各讓一步。

但劉昌坪又提出包括上網查詢有數位委員已有既定立場,希望聲請延期與迴避,且引用大法官解釋與《行政程序法》以「肖像權」為由對網路直播未經同意可能侵權提出質疑,並強調當事人「不同意」線上實況轉播,也要求比照一月時的聽證程序「統問統答」。

不過,鄭雅方表示已駁回,聲請迴避在2月21日委員會議也已決議,均不處理,至於不以直播的方式,鄭雅方則引用法條表示「法律另有規定」,並引用黨產會聽證應行注意事項第八點的規定,因此還是採取網路直播,統問統答的部分,則希望就一人的問題做一次回答。

但劉昌坪仍以聽證注意事項為行政命令,法位階不及以質疑,並二度重申直播侵害肖像權,顧立雄則表示主持人已駁回。劉不再有意見,而時間已過了20分鐘,隨即先進行初步調查報告,接著由劉昌坪發言。上午會議學者專家將先發言,下午則由證人發言。

劉昌坪上午一到場受訪,即公開抱怨黨產會要求他們提供出席的名單,他們都在規定前給與,但他們向黨產會詢問黨產會邀請的學者專家是誰時,始終沒有得到任何回應,一直到今日上午在特定媒體報導才看到這個名單。

劉昌坪表示,連當事人都不知道黨產會不知道,反而是特定媒體才知道,這符不符合實質正義的正當法律程序。

劉昌坪還說,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認為救國團提供近年財務資料,對於釐清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沒有幫助。但是救國團是14日收到黨產會的正式來文要求救國團提供95到104年等十年收支明細,他們是配合黨產會提供資料,如果黨產會認為這個資料不重要,為什麼14日第二次發函要求他們提供?是不是因為黨產會看到這資料是有利於救國團,所以事後改口說不重要。按照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機關在調查時應就當事人有利或不利事項一律注意。

劉昌坪說,聽證程序是行政程序的關鍵程序,就向法院的言辭辯論,如果他們沒有時間準備進行攻防,在法院應該要再開言辭辯論,因為這是法律對於人民的保障,而不是事後補充書面資料就可以補正程序。施錦芳可能對於聽證程序的意義看得太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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