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課綱微調發回更審 吳思華:代表我們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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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綱微調發回更審 吳思華:代表我們勝訴

 2016-05-13 16:18
最高行政法院將課綱微調訴訟案發回更審,教育部長吳思華今(13)日表示,「我們勝訴啊,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就是我們勝訴啊,代表我們勝訴才會發回更審;推翻了原來判定,看來就是勝訴,代表原本的判決是錯的,才要更審」。(中央社)
最高行政法院將課綱微調訴訟案發回更審,教育部長吳思華今(13)日表示,「我們勝訴啊,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就是我們勝訴啊,代表我們勝訴才會發回更審;推翻了原來判定,看來就是勝訴,代表原本的判決是錯的,才要更審」。(中央社)

最高行政法院將課綱微調訴訟案發回更審,教育部長吳思華今(13)日表示,「我們勝訴啊,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就是我們勝訴啊,代表我們勝訴才會發回更審;推翻了原來判定,看來就是勝訴,代表原本的判決是錯的,才要更審」。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課綱微調訴訟案判決教育部敗訴,但最高行政法院以原審法院未考慮到政府資訊的主動公開,需考慮可行性、提供方式,審議資訊內容是否高度敏感性、審議過程是否已完成、公開造成的壓力是否對審議品質、程序造成傷害等,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

吳思華今天在台南海事受訪時,做出以上表示。

他指出,教育部一貫的主張,就是課審會在過去討論的意見不被公開,這是教育部事先和委員們的共識和約定,教育部不可能在事後公開委員會的意見,這是教育部一貫的立場。

吳思華說,過去的事情及未來的事情,應有不同的處理,新的委員被聘時,也說得很清楚,被聘時是被公開的,發言是被公開的,這是事先的約定,後來的課發會也是這個原則,發言是要被公開的,公開透明應該是要走的方向,但不能改變過去委員會的作為和主張,過去沒有說要把發言公開。

吳思華表示,維持過去課審會的承諾,是教育部作為行政機關要盡到的職責,這是基本態度,走向更公開透明,但行政的尊嚴和行政的信賴,是行政機關應該去信守的,讓大家相信政府機關不會去出賣這些委員過去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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