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喋血案後,報載警政署為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要求針對偏差行為學生、街友、精神病患等反社會人格者建立「高危險群資料庫」,甚至透過不當連結,納入教育輔導與醫療紀錄,警政署雖一再否認,但民間仍強烈質疑其未對何謂「反社會人格者」加以定義,台北市長參選人馮光遠更砲轟「馬英九才是高危險群」!
日前媒體揭露,警政署於5月27日發布建立「高危險群資料庫」,馬偕醫師姜冠宇及社運聯誼會蔡培琦等人,共同發起「反對警政署建立高危險群資料庫」網路連署,引起社會各界廣大迴響,目前已有近5000人連署。
醫療記錄不當連結?警政署、衛福部說清楚、講明白
儘管警政署極力否認,顧立雄律師、台北市長參選人馮光遠、台教會會長呂忠津、永社常務理事吳景欽及社運聯誼會等人,今(18)日仍召開記者會,質疑警政署至今仍未回應何謂「反社會人格者」,要求情治警察單位認定的所謂「高危險」個案,應由具公信力的精神鑑定後,再集思廣議討論可行的預防方法,而非由情治警方單方面「非比例原則」盲目蒐集資料,造成「相同行為不同名目」的標籤族群動作。
顧立雄說他無法想像,個人的醫療紀錄,國家可以在電子化蒐集後,用來預防犯罪,隨意在人民身上貼標籤,如果國家權力行為的濫用成真,「我們的民主就毀掉了」。而警政署發布新聞稿,將蒐集「反社會歧視者」資料,明顯是想擴權,想要教育部的輔導記錄,這些資料若被警政署使用,教育單位及學校的三級輔導也毁了。他要警政署說清楚講明白,到底有沒有截取輔導記錄作為偵防基礎?
在衛福部方面,顧立雄強調,若是從事公共醫學研究,在去除個人識別連結部份後,還可以商量,但他要部長承諾,絕不會將個人醫療記錄,在和個人有所連結的情況下,提供給任何警政單位作所謂預防犯罪使用,否則就該下台!他感歎,如果我發現有一天,我的醫療紀錄被拿來這樣使用,「我會寧願沒有生活在這個國家」。
台北市長參選人馮光遠指出,從市長的角度來看這件事,要從人性的尊嚴及權益作積極有效的管理,鄭捷事件發生後,郝龍斌市長立即派出持衝鋒槍的警察上捷運,這是完全沒有任何思考下所作的決定,證明有些市長,腦子裡永遠是法西斯的想法,高壓管理。警政署欲建立「高危險群資料庫」,他要警政署明確定定義何謂「高危險」,大家才知道誰屬高危險群,否則若只是含混的名詞,網路上很多人馬上想到的是馬英九,認為他是高危險群的一份子。
建立「高危險群資料庫」,法律依據何在?
他痛批,只有極權國家,才會把資料在當事人不知情、沒有其同意、授權的情況下,提供給各單位使用,他對警政署及北市府各種過當、擴權的作法,深深不以為然,並要各台北市長參選人及警政單位,站出來對此事公開表態,相對於前一陣子情治首長三天嫖一次的事件,有些人馬上跳出來自清,這件事重要太多了,「出來表個態吧」!
吳景欽認為,在北捷殺人後的時機點,會比較強調犯罪控制,人權相對會被壓制,但請警政署要搞清楚,就人民而言,只要「法律不禁止」,都是人民的自由,但就公權力行使機關而言,只有「法律有規定」,才可以這樣做,亦即「依法行政」,他請問警政署要建立「高危險群資料庫」,法律依據何在?
他以二個層面提醒,一.若是以「司法警察」身份蒐集資料或證據,依刑事訴訟法有嚴格的規定,不僅要針對具體的犯罪行為,如要強制處分,必須有法院的令狀,且在案件判決確定後,即使有罪,資料也有保存年限,並非永遠存在。
另外,警察基於治安維持及犯罪預防功能蒐集證據,主要的法律依據是「警察職權行使法」,也是要以「具體的」、「可能會發生」犯罪或對治安造成影響的行為,為主要的對象,而不能毫無目的、目標的、整體性的蒐集,建立資料庫,且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也只能針對「治安顧慮人口」,包括重罪、組織犯罪、毒品犯罪或槍械犯罪等,被假釋、出獄後,在保護管束期間,警察可以查訪及蒐集資料,此外,法律沒有規定,是絕對禁止的。


![民間18日召開[洞見計畫 關鍵報告]記者會,反對警政署建立「高危險群資料庫」。(林冠妙攝)](https://image.peoplemedia.tw/news/c272ba3d-c1a8-4bcc-a0e3-fbe45896d36a.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