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入監7天吃藥規律 馮光遠推第二支影片談We-V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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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監7天吃藥規律 馮光遠推第二支影片談We-Vote

 2014-10-10 00:29
入獄7天的馮光遠,推出第二支政策影片談公民投票。(圖取自馮光遠影片)
入獄7天的馮光遠,推出第二支政策影片談公民投票。(圖取自馮光遠影片)

無黨籍台北市長參選人馮光遠「入監考察」已屆一週,昨(9)日競選團隊前往探視,馮光遠表示:「自從去年小中風以來,入獄的這段期間是吃藥最規律的時候」,「人在獄中,心繫台灣」,緊接著推出第二支政策影片談公民投票,「是We-Vote。不要想錯了,不是We Go」!

馮光遠感謝外界連日來的關心,並告知團隊其在獄中生活作息一切正常安適,盼大家勿為他擔憂。他利用這段時間大量閱讀,從書中得到啟發,並對台灣政治現況有諸多的思考,「人在獄中,心繫台灣」,並將於出獄後更進一步反應在政策的擬定上。

競選團隊昨晚於臉書粉絲頁公佈馮光遠第二支政策影片,推動「台北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主張「市民主動發起、降低公投門檻、行政成本政府負擔」,影片一開始,馮光遠即聲明,「今天要談的是We-Vote。不要想錯了,不是We Go!」,We-Vote,就是由我們,也就是由每一個市民自己,我們想投票,我們來設計投票題目,我們投票。「是的,如果我當選台北市長,我將會推動台北市的《公民投票自治條例》」,但和現行的公民投票制度是不一樣的。

We-Vote公民投票 市民發起、降低門檻、政府負擔成本

馮光遠表示,希望每一位市民朋友,對於屬於台北市的事務,無論大小,任何想法,都可以藉由「主動發起投票」的方式來實現,台北市的公投自治條例,小到一個里或數個里的事務,都可以是公投的議題,並不是非得要重大爭議才能公投,當然公投的連署數會降低,投票也採取簡單多數決,這樣才能有效的讓市民的意見、需求,得到市政府的回應和解決。

馮光遠強調,最大的不同在於,既然公民投票的議題是公眾事務,具有公共性,提案人也收集了充分的連署書,提案人因為推動公投案過程,所付出的行政成本,自然應該由市政府來負擔。他推動的「台北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將參照「選舉罷免法」的補助金規定,凡是公投提案募集了足夠的連署、得以成案之後,將以每份連署2元或3元計算,給予提案人補助金,償還他推動公眾議題的付出。

馮光遠說,市民參與市政,不是只有事後的監督、揭弊,讓每一位市民樂於提出他對城市的想法,才是真正的參與。

馮光遠夯台北新市政(二)ㄧ台北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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